一、活動時間
積分時間:2011年積分全年累計
換禮時間:每季度兌換一次,即2011年4月、7月、10月、2012年1月為禮品兌換時間,客戶可在以上四個月內使用網銀積分兌換禮品。
二、積分規則
序號 | 交易類型 | 積分規則 | 封頂分值 |
1 | 跨行、異地、向企業轉賬 | 1000分/筆(交易額≥5000元) | 不封頂 |
300分/筆(交易額<5000元) | |||
2 | 代理繳費 | 300分/筆(交易額≥100元) | 不封頂 |
100分/筆(10元≤交易額<100元) | |||
3 | 網上支付 | 300分/筆(交易額≥500元) | 按月封頂20000分(2011年6月1日起) |
100分/筆(10元≤交易額<500元) | |||
4 | 投資理財(基金、賬戶金、CTS、理財産品、外匯買賣) | 300分/筆(交易額≥10000元) | 按月封頂20000分 |
100分/筆(500元≤交易額<10000元) | |||
5 | 同城轉賬、信用卡還款 | 200分/筆(交易額≥5000元) | 按月封頂20000分按日封頂2000分(2011年8月1日起) |
2011年3月31日前辦理以上指定交易,可獲得雙倍積分,封頂分值翻倍。
基金、賬戶金、外匯買賣業務僅限實時交易統計積分。
2010年剩餘的個人網銀積分將按一定規則折算後計入2011年積分。
三、活動説明:
1.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我行將根據客戶需要,不定期更新禮品,每季度兌換禮品可能會有不同。
2.兌換禮品範圍僅限本人積分。每位客戶每季度限兌換一次禮品,如客戶多次提交換禮申請,以我行每個兌換月收到的最後一次申請為準,如選擇超出可用積分對應的禮品,則不予兌換。
3.客戶兌換禮品後,我行于次月起開始配發,禮品直接配送至客戶申請換禮時登記的地點(省外、青島地址不予配送)。
4.申請兌換禮品時應準確填寫個人資訊,如手機號碼、兌換地址等。建議客戶本人接收禮品,如因他人代收導致禮品丟失、損壞等情況,由客戶自行承擔。
四、重要聲明:
1.禮品圖片僅供參考,顏色、圖案、花色隨機配送,以實物為準。
2.客戶所兌換的禮品如有品質、售後服務等問題,由禮品的供應商負責處理、解決。
3.收貨時請注意查看禮品是否完整,請確認禮品無破損後再收貨。客戶收貨後,如再發現貨運公司在運送過程中損壞了禮品,禮品無法退換。
4.因客戶登記資訊不準確,導致貨運配送不到目的地退回的情況,如需重新配送,則運費須由客戶自行承擔。
5.中國建設銀行與禮品供應商之間並無合夥、經銷、代理關係和共同出賣人、廣告媒體和保證人關係。
6.電子銀行積分僅適用於本規則範圍,在兌換取得禮品之前並不構成客戶的資産,未經中國建設銀行同意,積分不能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回饋方式。
7.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保留對積分規則解釋的權利,並有權根據需要取消或修改相關規則(包括但不限于參加資格、積分累計計算、禮品及兌換標準),並經過相關途徑(如銀行網站、短信、報刊或各分支網點等)公告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