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個人電子銀行積分規則,我們將對2013年12月31日前仍未使用的可用積分進行折半處理。
積分折半規則:
2013年度個人電子銀行可用積分可以在2014年1月15日前登記兌換禮品使用。
自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啟動2014年度的積分統計,2014年1月16日起,所有建行山東省分行客戶未兌換完的2013年度可用積分將進行折半處理(2013年剩餘可用積分×50%),並計入2014年度可用積分之中。
2014年度可用積分使用的有效期為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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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長期以來對建行山東省分行的支援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