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時間
2016-07-25 至 2016-12-31
二、活動地區
全國
三、活動對象
賬戶狀態正常的龍卡信用卡個人客戶,附屬卡及商務卡不參加活動。
四、活動內容
1.手續費7折惠:活動期間,辦理龍卡信用卡現金分期享手續費基準費率7折優惠!
2.掌上渠道積分禮:之前從未通過微信、手機銀行渠道辦理過現金分期的客戶,活動期間首次在微信或手機銀行渠道成功申請辦理龍卡現金分期業務,且單筆金額滿1000元(含),即可獲贈1萬獎勵積分(限前100萬名)。
注:“手續費7折惠”及“掌上渠道積分禮”活動可同享,每位持卡人活動期間最多限獲贈一次獎勵積分。
1.本活動對象為賬戶狀態正常的龍卡信用卡個人客戶(不包括商務卡和附屬卡),以下簡稱“持卡人”。
2.本次活動時間為2016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以我行系統記錄的成功交易時間為準。
3.“手續費7折惠”活動針對全體活動對象,並可與“掌上渠道積分禮”活動同享。
4.“掌上渠道積分禮”活動相關規定
(1)“掌上渠道積分禮”活動僅針對之前從未在微信、手機銀行渠道申辦過現金分期業務的持卡人。
(2)“掌上渠道積分禮”活動內容:之前從未通過微信、手機銀行渠道辦理過現金分期的客戶,活動期間首次在微信或手機銀行渠道成功申請辦理龍卡現金分期業務,且單筆金額滿1000元(含),即可獲贈1萬獎勵積分。
(3)“掌上渠道積分禮”活動限前100萬名客戶參加,獎勵積分按我行系統中符合條件的現金分期交易成功辦理時間先後順序贈送,先到先得,贈完即止。
(4)每位持卡人活動期間最多限獲贈一次獎勵積分,且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獎勵積分獲贈資格,持卡人以其在我行系統登記的證件號碼認定,獎勵積分將計入持卡人活動期間第一筆通過微信或手機銀行渠道辦理現金分期業務的主卡卡號。
(5)活動獎勵積分將於現金分期交易的次月記入持卡人積分賬戶中。
舉例説明:如持卡人于8月22日首次通過微信成功辦理3萬元現金分期,則我行將於9月30日前將1萬獎勵積分計入持卡人積分賬戶。
(6)撤銷或提前終止的現金分期交易不參加“掌上渠道積分禮”活動。如持卡人在獲得獎勵積分後撤銷或提前終止現金分期交易,我行將扣回獎勵積分。
(7)獎勵積分可參加我行信用卡積分換禮活動,具體可兌換禮品可登錄積分商城http://jf.ccb.com/查看。
5.現金分期相關業務規定
(1)持卡人辦理現金分期業務前,應仔細閱讀並同意《龍卡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約定條款》。持卡人申請龍卡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即表示其已清楚知曉並同意遵守相關現金分期付款約定條款。
(2)現金分期申請金額最低為500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持卡人可用信用額度且累計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溢繳款和臨時額度不能申請現金分期。持卡人實際可申辦金額以建行審批結果為準。
(3)持卡人已成功辦理現金分期,如申請提前還款,須一次性償還剩餘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續費,已收取的分期手續費不予退還。
(4)持卡人通過現金分期獲得的資金不得用於買賣股票、債券等資本市場投資、進行權益性投資或發放高利貸等違法違規行為,否則建行有權立即終止現金分期業務並要求持卡人立即償還全部現金分期資金及手續費。
6.持卡人有義務按約定償還信用卡欠款。若持卡人于活動期間有逾期還款,違反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章程、領用協議或現金分期付款約定條款,出現賬戶狀態不正常,參與套現或違法交易等情況的,中國建設銀行有權隨時取消其參加本次活動及獲得獎勵積分資格,並保留從持卡人對應信用卡賬戶中直接扣減獎勵積分或採取其他相應法律措施的權利。
7.本業務詳細辦法以建行網站公佈為準,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金融業政策規定、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章程、領用協議及龍卡信用卡現金分期付款業務約定條款及相關行業慣例辦理。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中國建設銀行保留相關解釋、調整及更改的權利。調整及更改經相關途徑(如銀行網站)公告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