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2012-7-17)]
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資訊化發展和切實保障資訊安全的若干意見。
國發〔2012〕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大力推進資訊化發展和切實保障資訊安全,對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大意義。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資訊化建設,建立健全資訊安全保障體系,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當前,世界各國資訊化快速發展,資訊技術的應用促進了全球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發展模式創新,網際網路對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的影響更加深刻,圍繞資訊獲取、利用和控制的國際競爭日趨激烈,保障資訊安全成為各國重要議題。但是,我國資訊化建設和資訊安全保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寬頻資訊基礎設施發展水準與發達國家的差距有所拉大,政務資訊共用和業務協同水準不高,核心技術受制於人;資訊安全工作的戰略統籌和綜合協調不夠,重要資訊系統和基礎資訊網路防護能力不強,移動網際網路等技術應用給資訊安全帶來嚴峻挑戰。必須進一步增強緊迫感,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進資訊化發展,切實保障資訊安全。為此,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促進資源優化配置為著力點,加快建設下一代資訊基礎設施,推動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構建現代資訊技術産業體系,全面提高經濟社會資訊化發展水準。堅持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加強統籌協調和頂層設計,健全資訊安全保障體系,切實增強資訊安全保障能力,維護國家資訊安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主要目標。
重點領域資訊化水準明顯提高。資訊化和工業化融合不斷深入,農業農村資訊化有力支撐現代農業發展,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重點領域資訊化水準明顯提高;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到“十二五”末,國家電子政務網路基本建成,資訊共用和業務協同框架基本建立;全國電子商務交易額超過18萬億元,網路零售額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超過9%。
下一代資訊基礎設施初步建成。到“十二五”末,全國固定寬頻接入用戶超過2.5億戶,網際網路國際出口頻寬達到每秒6500吉比特(Gbit),第三代行動通訊技術(3G)網路覆蓋城鄉,國際網際網路協議第6版(IPv6)實現規模商用。
資訊産業轉型升級取得突破。積體電路、系統軟體、關鍵元器件等領域取得一批重大創新成果,軟體業佔資訊産業收入比重進一步提高。
國家資訊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形成。重要資訊系統和基礎資訊網路安全防護能力明顯增強,資訊化裝備的安全可控水準明顯提高,資訊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明顯加強。
二、實施“寬頻中國”工程,構建下一代資訊基礎設施。
(一)加快發展寬頻網路。實施“寬頻中國”工程,以光纖寬頻和寬頻無線行動通訊為重點,加快資訊網路寬頻化升級。推進城鎮光纖到戶和行政村寬頻普遍服務,提高接入頻寬、網路速率和寬頻普及率。加強3G網路縱深覆蓋,支援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3G技術TD-SCDMA及其後續演進技術TD-LTE産業鏈發展,科學統籌3G及其長期演進技術協調發展。加快下一代廣播電視網路建設,推進廣播電視網路數字化、雙向化和互聯互通改造。
(二)推進下一代網際網路規模商用和前沿性佈局。加快部署下一代網際網路,抓緊開展IPv6商用試點,適時推動IPv6大規模部署和商用,推進國際網際網路協議第4版(IPv4)向IPv6的網路演進、業務遷移與商業運營。完善網際網路國家頂層網路架構,升級骨幹網路,實現高速度高品質互聯互通。重點研發下一代網際網路關鍵晶片、設備、軟體和系統,推動産業化步伐。加快未來網路體系架構關鍵理論和核心技術的研發,加強戰略佈局,建設面向未來網際網路創新發展的示範平臺。
(三)加快推進三網融合。總結試點經驗,在確保資訊和文化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進三網融合,推動廣電、電信業務雙向進入,加快網路升級改造和資源共用,加強資源開發、資訊技術和業務創新,大力發展融合型業務,培育壯大三網融合相關産業和市場。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健全適應三網融合的體制機制,完善可管、可控的網路資訊和文化安全保障體系。
三、推動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提高經濟發展資訊化水準。
(一)全面提高企業資訊化水準。推廣使用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加快重點行業生産裝備數字化和生産過程智慧化進程,全面普及企業資源計劃、供應鏈、客戶關係等管理資訊系統。實施重大資訊化示範項目,引導企業業務應用向綜合整合和産業鏈協同創新轉變。繼續實施中小企業資訊化推進工程和製造業資訊化科技工程,提高中小企業和製造業企業資訊化水準。完善企業資訊化和工業化融合水準評估認定體系,支援面向具體行業的資訊化公共服務平臺發展。
(二)推廣節能減排資訊技術。推動工業、建築、交通運輸等領域節能減排資訊技術的普及和深入應用,加大主要耗能、耗材設備和工藝流程的資訊化改造。建立健全資源能源綜合利用效率監測和評價體系,提升資源能源供需雙向調節水準。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排放監測和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資訊管理系統,完善污染治理監督管理體系。
(三)增強資訊産業核心競爭力。加大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對資訊産業核心基礎産品、網路共性關鍵技術開發的支援力度,加快推動新一代行動通訊、基礎軟體、嵌入式軟體以及製造執行系統、工業控制系統、大型管理軟體等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加強統籌規劃,積極有序促進物聯網、雲計算的研發和應用。實施工業電子産品提升工程,推進資訊技術與工業技術融合創新,提高汽車、船舶、機械等産品智慧化水準。推動電子資訊産品製造企業由單純提供産品向提供綜合解決方案和資訊服務轉變。
(四)引導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健全安全、信用、金融、物流和標準等支撐體系,探索有效監管模式,建立規範有序的電子商務市場秩序。引導電子商務平臺向提供涵蓋資訊流、物流、資金流的全流程服務發展。鼓勵大中型企業開展網路採購和銷售,加強供應鏈協同運作,重點推動小型微型企業普及電子商務應用。實施移動電子商務試點示範工程,創建電子商務試點示範城市,創新電子商務發展模式,改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五)推進服務業資訊化進程。推動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資訊共用,支援金融産品和服務創新,促進消費金融發展,提高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和農業農村的金融服務水準。加快推進交通、旅遊、休閒娛樂等服務業資訊化。培育和發展地理資訊産業,大力發展資訊系統整合、網際網路增值業務和資訊安全服務。提高工業設計資訊化水準。
四、加快社會領域資訊化,推進先進網路文化建設。
(一)提升電子政務服務能力。圍繞提升服務和監管能力,促進政府管理創新,加強電子政務頂層設計。以互聯互通為重點,形成統一的國家電子政務網路,完善項目建設管理、績效評估和運作維護機制。紮實推進藥品、食品、住房、能源、金融、價格等重要監管資訊系統建設。推動重點領域資訊共用和業務協同,加快電子政務服務向街道、社區和農村延伸,支援基層政府和社區開展管理和服務模式創新試點示範。加強地理空間和自然資源、人口、法人、金融、稅收、統計等基礎資訊資源的開發利用,促進共用。全面提升電子政務技術服務能力,鼓勵業務應用向雲計算模式遷移。加強電子文件管理與應用。
(二)提高社會管理和城市運作資訊化水準。建立全面覆蓋的社會管理綜合資訊係統。完善人口資訊共用機制,實現實有人口動態管理,提高人口資訊動態監測和分析預測能力。建設公眾訴求資訊管理平臺,改進信訪工作方式。加強網路輿情分析,健全網上輿論動態引導管理機制。推動城市管理資訊共用,推廣網格化管理模式,加快實施智慧電網、智慧交通等試點示範,引導智慧城市建設健康發展。
(三)加快推進民生領域資訊化。加快學校寬頻網路建設,推動優質數字教育資源開發和共用,完善教育管理資訊系統,構建面向全民的終身學習網路和服務平臺,大力發展遠端教育,形成教育綜合資訊服務體系。完善醫療服務與管理資訊系統,加快建立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加強國家和區域醫藥衛生資訊共用,夯實遠端醫療發展的基礎。構建覆蓋城鄉居民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資訊服務體系,全面推行社會保障卡應用,推動就業資訊共用。推進減災救災、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等社會服務資訊化。提高面向殘疾人等特殊人群的資訊服務能力。
(四)發展先進網路文化。鼓勵開發具有中國特色和自主智慧財産權的數字文化産品,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壯大數字內容産業,培育數字內容與網路文化産業骨幹企業,擴展數字內容産業鏈。加強重點新聞網站建設,規範管理綜合性商業網站,構建積極健康的網路傳播新秩序和網路氛圍。積極推進數字圖書館等公益性文化資訊基礎設施建設,開發精品網路科普資源,完善公共文化資訊服務體系。
五、推進農業農村資訊化,實現資訊強農惠農。
(一)提高農業生産經營資訊化水準。推動農業適用資訊技術的研發應用,加快推進農業生産基礎設施、裝備與資訊技術的融合。提高種植業、養殖業生産資訊化和農村專業合作社、農産品批發市場經營資訊化水準。加強農業生産環境監控、生産過程監測、行業發展監管,建立和完善農産品品質安全追溯體系。積極培育、示範、推廣適用的農業資訊化應用模式。
(二)完善農業農村綜合資訊服務體系。規範各類農業資訊服務系統,建立全國農業綜合資訊服務平臺,鼓勵發展專業資訊服務,加快推進涉農資訊資源開發、整合和綜合利用。繼續推進農村基層資訊服務站和資訊員隊伍建設,形成村為節點、縣為基礎、省為平臺、全國統籌的農村綜合資訊服務體系。
六、健全安全防護和管理,保障重點領域資訊安全。
(一)確保重要資訊系統和基礎資訊網路安全。能源、交通、金融等領域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資訊系統和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網際網路等基礎資訊網路,要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作安全防護設施,強化技術防範,嚴格安全管理,切實提高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防癱瘓、防竊密能力。加大無線電安全管理和重要資訊系統無線電頻率保障力度。加強網際網路網站、地址、域名和接入服務單位的管理,完善資訊共用機制,規範網際網路服務市場秩序。
(二)加強政府和涉密資訊系統安全管理。嚴格政府資訊技術服務外包的安全管理,為政府機關提供服務的數據中心、雲計算服務平臺等要設在境內,禁止辦公用電腦安裝使用與工作無關的軟體。建立政府網站開辦審核、統一標識、監測和舉報制度。減少政府機關的網際網路連接點數量,加強安全和保密防護監測。落實涉密資訊系統分級保護制度,強化涉密資訊系統審查機制。
(三)保障工業控制系統安全。加強核設施、航空航太、先進製造、石油石化、油氣管網、電力系統、交通運輸、水利樞紐、城市設施等重要領域工業控制系統,以及物聯網應用、數字城市建設中的安全防護和管理,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風險評估。重點對可能危及生命和公共財産安全的工業控制系統加強監管。對重點領域使用的關鍵産品開展安全測評,實行安全風險和漏洞通報制度。
(四)強化資訊資源和個人資訊保護。加強地理、人口、法人、統計等基礎資訊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保障資訊系統互聯互通和部門間資訊資源共用安全。明確敏感資訊保護要求,強化企業、機構在網路經濟活動中保護用戶數據和國家基礎數據的責任,嚴格規範企業、機構在我國境內收集數據的行為。在軟體服務外包、資訊技術服務和電子商務等領域開展個人資訊保護試點,加強個人資訊保護工作。
七、加快能力建設,提升網路與資訊安全保障水準。
(一)夯實網路與資訊安全基礎。研究制定國家資訊安全戰略和規劃,強化頂層設計。落實資訊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開展相應等級的安全建設和管理,做好資訊系統定級備案、整改和監督檢查。強化網路與資訊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對網路與資訊安全災備設施建設的指導和協調。完善資訊安全認證認可體系,加強資訊安全産品認證工作,減少重復檢測和重復收費。
(二)加強網路信任體系建設和密碼保障。健全電子認證服務體系,推動電子簽名在金融等重點領域和電子商務中的應用。制定電子商務信用評價規範,建立網際網路網站、電子商務交易平臺誠信評價機制,支援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開展信用評價服務。大力推動密碼技術在涉密資訊系統和重要資訊系統保護中的應用,強化密碼在保障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安全和保護公民個人資訊等方面的支撐作用。
(三)提升網路與資訊安全監管能力。完善國家網路與資訊安全基礎設施,加強網路與資訊安全專業骨幹隊伍和應急技術支撐隊伍建設,提高風險隱患發現、監測預警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加強資訊共用和交流平臺建設,健全網路與資訊安全資訊通報機制。加大對網路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完善監管體制,充實監管力量,加強對基礎資訊網路安全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倡導行業自律,發揮社會組織和廣大網民的監督作用。
(四)加快技術攻關和産業發展。統籌規劃,整合力量,進一步加大網路與資訊安全技術研發力度,加強對雲計算、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下一代網際網路等方面的資訊安全技術研究。繼續組織實施資訊安全産業化專項,完善有關資訊安全政府採購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支援資訊安全産業發展。
八、完善政策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家資訊化領導小組和國家網路與資訊安全協調小組的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資訊化發展和網路資訊安全保障工作。各地區要將保障網路與資訊安全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逐級建立並認真落實網路與資訊安全責任制,明確主管領導,確定工作機構,負責督促落實網路與資訊安全規章制度,組織制定應急預案,處理重大網絡與資訊安全事件等,並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建立省(區、市)、地(市)兩級網路與資訊安全協調機制。
(二)加強財稅政策扶持。發揮財稅政策的杠桿作用,加大對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關鍵共性技術研發與推廣、公共服務平臺、重大示範工程建設等的支援力度。完善農村通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優先支援農村、欠發達地區綜合資訊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整合利用現有資金渠道,中央財政加大投入,重點支援資訊安全重要基礎性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將基礎性公益性網路與資訊安全設施運作維護、安全服務和檢查等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三)加快法規制度和標準建設。完善資訊化發展和網路與資訊安全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政府資訊安全管理、個人資訊保護等管理辦法。健全相關法規制度,明確並落實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維護資訊安全的責任。制定完善新一代資訊技術在重點領域的應用標準,注重發揮標準對産業發展的技術支撐作用。培育國家資訊安全標準化專業力量,加快制定三網融合、雲計算、物聯網等領域安全標準。積極參與制定資訊安全國際行為準則、網際網路治理等國際規則和標準。
(四)加強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開展面向全社會的資訊化應用和資訊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支援資訊安全與保密學科師資隊伍、專業院係、學科體系、重點實驗室建設。加強大中小學資訊技術、資訊安全和網路道德教育,在政府機關和涉密單位定期開展資訊安全教育培訓。各級財政要加大對資訊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公益性活動的支援。加快培養創新型、應用型資訊化人才。
國務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