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乾元通財” 2018年第2期
封閉式固定收益類私募凈值型人民幣理財産品風險揭示書
理財非存款、産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尊敬的客戶:
理財産品管理運用過程,可能會面臨多種風險因素。因此,根據相關監管規定的要求,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産品管理人)鄭重提示:
本産品為固定收益類凈值型理財産品,不保證本金和收益,請您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本産品任何業績比較基準、預計收益、測算收益或類似表述均屬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用語,不代表客戶可能獲得的實際收益,亦不構成中國建設銀行對本産品的任何收益承諾。
本期産品期限為124天(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對本期産品進行展期和提前終止),存續期內産品不接受申購或贖回申請。本期産品內部風險評級級別為二盞警示燈(),風險程度屬於中等風險,適用於穩健型、進取型及積極進取型客戶。最不利情況下,基礎資産無法回收任何本金和凈收益,客戶將損失全部本金。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本産品。
如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發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産品內部風險評級説明如下:
注:本風險評級為中國建設銀行內部評級結果,該評級僅供參考,不具備法律效力。
在您選擇購買理財産品前,請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理財産品銷售文件,了解理財産品具體情況。您應在詳細了解和審慎評估理財産品的資金投資方向、風險評級及業績比較基準等基本情況後,自主決定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産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産品。中國建設銀行提醒您應本著“充分了解風險,自主選擇購買”的原則,謹慎決策,自主決定將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購買本産品。在購買本産品後,您應隨時關注産品的資訊披露情況,及時獲取相關資訊。中國建設銀行不承擔下述風險:
1.政策風險:本産品是依照當前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産品的受理、投資運作、清算等業務的正常進行,並導致本産品收益低於業績比較基準甚至本金損失,也可能導致本産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其他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而導致本産品被宣告無效、撤銷、解除或提前終止等。
2.信用風險:本産品所投資的未上市企業股權、非標準化股權類資産等權益資産項下義務人可能出現違約情形,將導致相關金融産品的市場價值下跌或收益低於業績比較基準、到期本金無法足額按時償還,從而使客戶可能面臨利益損失、本金部分損失、甚至本金全部損失的風險。
3.流動性風險:産品存續期內,客戶無提前終止權,不可贖回本期産品,可能導致客戶需要資金時不能隨時變現,並可能使客戶喪失其他投資機會的風險。
4.市場風險:本産品所投資的未上市企業股權、非標準化股權類資産等權益資産價值受未來市場的不確定影響可能出現波動,從而導致客戶收益波動、收益為零甚至本産品單位凈值跌破面值、本金損失的情況。
5.管理風險:本産品資金將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非標準化股權類資産等權益資産組合。在産品運作過程中,由於産品管理人的知識、經驗、技能、判斷力、執行力等主觀方面的限制,可能對産品的運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響,並因此影響客戶收益,甚至造成本産品單位凈值跌破面值、本金損失。
6.利率、匯率及通貨膨脹風險:在本産品存續期限內,利率、匯率的波動會導致所投資的未上市企業股權、非標準化股權類資産等權益資産的價值有波動,從而導致産品單位凈值低於業績比較基準,甚至跌破面值、本金損失。同時,本産品存在實際收益率可能低於通貨膨脹率,從而導致客戶實際收益為負的風險。
7.抵質押物變現風險:本産品部分基礎資産項下可能設定抵質押等擔保品,如發生該部分基礎資産項下義務人違約等情形時,將會對抵質押物進行處置,如抵質押物等不能變現或不能及時、足額變現或抵質押物的變現價值不足以覆蓋該部分基礎資産本金及業績比較基準,則可能影響客戶收益,甚至發生本産品單位凈值跌破面值、本金損失的情況。
8.資訊傳遞風險:中國建設銀行將按照本説明書有關“資訊披露”的約定進行産品資訊披露。客戶應根據“資訊披露”的約定及時進行查詢。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産品資訊,並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因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另外,客戶預留在中國建設銀行的有效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中國建設銀行,如客戶未及時告知聯繫方式變更,中國建設銀行將可能在其認為需要時無法及時聯繫到客戶,並可能會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由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9.産品不成立風險:如本期産品募集期屆滿,認購總金額未達到産品規模下限(如有約定),或市場發生劇烈波動,或發生本期産品難以成立的其他情況,經中國建設銀行判斷難以按照本期産品説明書規定向客戶提供本期産品的,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産品不成立。
10.提前終止風險:産品存續期內若市場發生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或發生中國建設銀行認為需要提前終止本産品的其他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提前終止産品,在提前終止情形下,客戶面臨不能按預定期限取得本金及收益的風險。
11.延期風險:産品存續期內若市場發生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或發生中國建設銀行認為需要對本産品進行延期的其他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對本産品進行延期,在産品延期情形下,客戶面臨不能按預定期限取得本金及收益的風險。
12.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金融市場危機、戰爭或國家政策變化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銀行系統故障、通訊故障、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發生,可能對産品的成立、投資運作、資金返還、資訊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響,甚至可能導致産品收益低於業績比較基準乃至産品單位凈值跌破面值。對於由於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任何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中國建設銀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您在簽署《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前,應當仔細閱讀客戶權益須知、本風險揭示書及本産品的産品説明書的全部內容,同時向中國建設銀行了解本産品的其他相關資訊,並自己獨立做出是否購買本産品的決定。
您簽署本風險揭示書、客戶協議書,並將資金委託給中國建設銀行運作是您真實的意思表示。本風險揭示書及相應的客戶協議書、産品説明書、客戶權益須知將共同構成貴我雙方理財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風險揭示方:中國建設銀行
(客戶簽字與簽章見下一頁)
簽字與簽章
個人客戶請在下面填寫您的風險承受能力評級、抄錄風險揭示語句並簽字:
客戶聲明:本人在購買本期産品前已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且該評估結果具有效力。
本人風險承受能力評級: (由客戶自行填寫)
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為確保客戶充分理解本期産品的風險,請在確認欄抄錄以下語句並簽名: 本人已經閱讀風險揭示,願意承擔投資風險。
客戶抄錄:
客戶簽名: (客戶聲明:投資決策完全是由客戶獨立、自主、謹慎做出的。客戶已經閱讀客戶協議書所有條款(包括背面)、客戶權益須知、本期産品風險揭示書及本期産品説明書,充分理解並自願承擔本期産品相關風險。)
年 月 日 |
機構客戶請在下面簽章: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乾元通財” 2018年第2期
封閉式固定收益類私募凈值型人民幣理財産品説明書
一、産品要素
産品編號 |
SD082018002124D10 |
全國銀行業理財資訊登記系統編碼 |
C1010518C001067 |
産品中文商業全稱 |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乾元通財” 2018年第2期封閉式固定收益類私募凈值型人民幣理財産品 |
産品專業名稱 |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乾元通財” 2018年第2期封閉式固定收益類私募凈值型人民幣理財産品 |
産品類型 |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固定收益類) |
募集方式 |
私募 |
産品內部風險評級 |
(二盞警示燈) |
適合客戶 |
合格的個人和機構客戶 |
本金及收益幣種 |
人民幣 |
産品規模 |
産品募集上限為5100萬份,下限5000萬份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可根據市場情況等調整産品規模上下限,並至少於調整規模上下限之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
初始銷售面值 |
1元/份 |
業績比較基準 |
4.62% 1.本産品為封閉式凈值型産品,其業績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本産品業績比較基準為4.62%(年化),該業績比較基準僅作為計算業績報酬的依據,不構成對該理財産品的任何收益承諾。 2.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可根據市場情況等調整業績比較基準,並至少於新的業績比較基準啟用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
客戶收益 |
本産品到期收益由本産品實際投資業績決定: 客戶收益=客戶持有份額×(P-1) P為産品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扣除固定費用和浮動費用後的産品單位凈值 |
業績報酬 |
産品扣除銷售費、託管費、固定管理費後,本産品實際收益低於或等於業績比較基準對應收益,産品管理人不收取業績報酬;實際收益超出業績比較基準對應收益的超出部分,全部作為産品管理人的業績報酬。 |
産品單位凈值 |
産品存續期內,每季度首月前3個工作日內公佈截至上季度末産品單位凈值。産品單位凈值的計算按照四捨五入原則,保留至小數點後4位。單位凈值為提取相關費用後的單位産品凈值。 産品到期或提前終止後,在産品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如遇非産品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後的3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的産品單位凈值。 |
産品募集期 |
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2日 1.在募集期內,客戶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指定網點、智慧櫃員機、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渠道購買本産品,具體購買時間以網點公告的營業時間為準。 産品募集期內,客戶將認購投資本金存入客戶簽約賬戶之日起至本産品成立日(不含)期間,客戶可獲得認購投資本金的活期存款利息,募集期內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計入投資本金。 |
産品成立日 |
2018年10月23日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有權提前結束募集並提前成立産品,並至少於提前成立日進行公告,産品成立日以公告為準。 |
産品期限 |
124天(不含産品到期日)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有權提前終止和展期産品。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提前終止産品時,將至少於提前終止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展期産品時,將至少於産品到期日之前5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
産品到期日 |
2019年2月24日 |
産品工作日 |
産品工作日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每一個正常交易日;如遇特殊情況,以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具體公告為準。 |
認購起點金額 |
個人客戶:100萬元人民幣 機構客戶:100萬元人民幣 |
追加認購金額單位 |
1萬元人民幣的整數倍 |
銷售區域 |
本期産品在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轄區範圍銷售 |
産品收益計算規則 |
1.産品到期或提前終止時,根據客戶持有份額、産品單位凈值計算收益。 2.募集期內認購投資本金根據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募集期內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計入投資本金。 3.客戶持有産品至産品到期或提前終止,産品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至投資本金和收益兌付日期間,投資本金不另計投資收益及存款利息。 |
産品費用 |
本産品收取的固定費用為産品託管費、産品銷售費、産品固定管理費,浮動費用為産品業績報酬。 詳見本産品説明書第五部分理財收益與費用、稅收説明。 |
稅款 |
根據現行稅法法規,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暫不負責代扣代繳客戶購買本産品所得收益應繳納的任何稅款。若相關法律法規、稅收政策規定理財産品管理人應代扣代繳相關稅款,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有權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
附屬條款 |
客戶無最高投資限額,但是不能超過本産品規模上限。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可根據需要對這一條款進行調整,並至少於新條款啟用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公告。 |
其他 |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可根據需要對産品進行優化或升級,並至少於産品優化或升級啟用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
二、投資管理
(一)投資範圍
本産品為固定收益類凈值型産品,募集資金主要投資于符合監管要求的固定收益類資産,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債券、非標準化債權資産等資産,其中非標準化債權資産具體資訊參見附件。
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對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進行調整,並至少於調整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之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産品存續期內,本産品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産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即資産根據中國建設銀行風險分類從正常類或關注類轉為不良類的,中國建設銀行將於認定資産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披露有關情況。
中國建設銀行秉承價值投資的理念,通過資産組合管理實現本産品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的平衡。本産品基礎資産均經過中國建設銀行內部審批流程篩選和審批,達到可投資標準。
(二)投資團隊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是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之一,擁有專業化的銀行理財産品投資管理團隊和豐富的投資經驗。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秉承穩健經營的傳統,發揮自身優勢,為産品運作管理提供專業的投資管理服務,力爭幫助客戶實現收益。
(三)參與主體
理財産品管理人: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
理財産品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
三、産品運作説明
(一)産品規模
1.本産品規模上限:5100萬份。在本期産品募集期內,對本期産品的認購份額達到本期理財産品規模上限,則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停止本期産品的認購,已經認購成功的客戶投資權益不受影響。
2.本産品規模下限:5000萬份。在本期産品募集期內,對本期産品的認購份額未能達到本期理財産品規模下限,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本期産品不成立。如産品不成立,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將在通知客戶産品不成立後5個産品工作日內返還客戶已繳納的認購本金至客戶指定賬戶,在途期間客戶投資本金不計息。客戶應確保賬戶狀態正常,並及時查詢賬戶資金變動情況。
3.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可根據市場情況和産品運作情況等調整産品規模上、下限,並至少於調整規模上下限之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二)認購
募集期內,客戶認購本産品,應提前將理財資金存入客戶指定賬戶,投資資金當日凍結,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于産品成立日進行認購資金扣劃。産品募集期內,客戶將認購投資本金存入客戶簽約賬戶之日至本産品成立日(不含)期間,客戶可獲得認購投資本金的活期存款利息,募集期內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計入投資本金。
在本産品運作期間,不開放申購、追加投資和贖回。
四、産品資産估值
(一)資産估值範圍
2.産品資産估值的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資産價值,確定産品資産凈值,併為産品份額的兌付提供計價依據。
3.産品存續期內,每季度首月前3個工作日內公佈截至上季度末産品單位凈值;産品到期或者提前終止(如非産品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産品工作日),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將於産品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後3個産品工作日內,公佈産品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日終的産品單位凈值。産品單位凈值為扣除産品相關固定費用和浮動費用(如有)後的凈值。産品單位凈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4位,小數點後第5位四捨五入。
(二)資産估值方法
以本金列示,逐日計提銀行存款利息,按約定利率確認存款利息收入。
2、股票的估值方法
(1)上市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果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1)首次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價估值;
2)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新股等發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價格進行估值;
3)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後,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價格進行估值;
4)非公開發行的且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3)在任何情況下,産品管理人如採用本項第(1)-(2)小項規定的方法對基金資産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産品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1)-(2)小項規定的方法對産品投資資産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産品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並與産品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4)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3、債券和資産支援證券類資産的估值方法
(1)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且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果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2)在證券交易所市場掛牌交易且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估值;如果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將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日收盤價,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3)首次發行未上市債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的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轉讓的資産支援證券,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5)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産支援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6)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7)在證券交易所市場、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交易的債券、資産支援證券等固定收益品種,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並持有到期的,或暫不具備活躍交易市場,或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不能採用估值技術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可使用攤余成本法估值。
(8)在任何情況下,産品管理人如採用本項第(1)-(6)小項規定的方法對産品投資資産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産品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1)-(6)小項規定的方法對産品投資資産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産品管理人在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基礎上形成的債券估值,産品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産品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4、權證的估值方法
(1)産品持有的權證,從持有確認日起到賣出日或行權日止,上市交易的權證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該權證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格。
(2)首次發行未上市的權證,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權的權證,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4)在任何情況下,産品管理人如採用本項第(1)-(3)項規定的方法對産品投資資産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産品管理人認為按本項第(1)-(3)項規定的方法對産品投資資産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産品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並與産品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5)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5、證券投資基金的估值方法
(1)境內非貨幣市場基金,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份額凈值估值。
(2)境內貨幣市場基金,按所投資基金前一估值日後至估值日期間(含節假日)的萬分收益計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3)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收盤價估值。
(4)境內上市開放式基金(LOF),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份額凈值估值。
(5)境內上市定期開放式基金、封閉式基金,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收盤價估值。
(6)境內上市交易型貨幣市場基金,如所投資基金披露份額凈值,則按所投資基金估值日的份額凈值估值;如所投資基金披露萬份(百份)收益,則按所投資基金前一估值日後至估值日期間(含節假日)的萬份(百份)收益計提估值日基金收益。
如遇所投資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公佈基金份額凈值、進行折算或拆分、估值日無交易等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根據以下原則進行估值:
(7)以所投資基金的份額凈值估值的,若所投資基金與本基金估值頻率一致但未公佈估值日基金份額凈值,按其最近公佈的份額凈值為基礎估值。
(8)以所投資基金的收盤價估值的,若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後市場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市場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使用最新的份額凈值為基礎或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9)若所投資基金前一估值日至估值日期間發生分紅除權、折算或拆分,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份額凈值或收盤價、單位基金份額分紅金額、折算拆分比例、持倉份額等因素合理確定公允價值。
6、金融衍生品的估值方法
(1)股指期貨合約,一般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採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當日結算價及結算規則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為準。
(2)國債期貨、股指期貨合約,以估值當日結算價進行估值,估值當日無結算價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採用最近交易日結算價估值。
(3)本産品投資期權,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的規定估值。
7.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産、未上市公司股權和受(收)益權
存在並可以確定公允價值的,以公允價值計算;公允價值不能確定的按照攤余成本法估值。
8.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9.在任何情況下,若採用上述方式對理財産品進行估值,均應被認為採用了適當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理財産品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理財産品商定後,在綜合考慮市場成交價、市場報價、流動性、收益率曲線等多種因素基礎上根據具體情況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三)估值錯誤的處理
産品管理人和産品託管人將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産品資産估值的準確性、及時性。當産品單位凈值出現錯誤時,産品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並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由於本産品估值所用的價格來源中出現錯誤,或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産品管理人和産品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的,由此造成的産品資産估值錯誤,産品管理人和産品託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産品管理人和産品託管人應當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四)暫停估值
當産品的估值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産品管理人、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産品資産價值時或其他情形,産品管理人可暫停産品的估值直至另行通知。
五、理財收益與費用、稅收説明
(一)本金和收益風險
1.本産品不保障本金和收益安全,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發行本産品不代表對本産品的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諾。
2.風險示例
在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本金按時足額回收的情況下,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收益在扣除産品託管費、産品固定管理費、産品銷售費等相關固定費用後,剩餘收益如超出業績比較基準,超出部分全部作為産品管理人的業績報酬;剩餘收益如不能超過業績比較基準,則客戶收益按剩餘收益計算;剩餘收益如為負,則客戶面臨部分本金損失。
在投資于基礎資産的本金未按時足額回收的情況下,在扣除相關固定費用後計算客戶應得本金,客戶將面臨部分甚至全部本金損失。如發生基礎資産無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的最不利情況下,客戶將損失全部本金。
(二)費用
本産品不另行收取認購費用。
1.固定費用
本産品收取的固定費用為産品託管費、産品固定管理費、産品銷售費,上述費用在計算客戶年化收益率前扣除。其中,産品託管費為産品規模的0.05%/年、産品固定管理費為産品規模的1.10%/年、産品銷售費為産品規模的0.00%/年。
2.業績報酬
扣除上述固定費用後,若基礎資産運作扣除固定費用後的實際收益,超過業績比較基準對應收益,則全部作為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的業績報酬;若基礎資産運作扣除固定費用後的實際收益小于或等於業績比較基準對應收益,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將不再收取固定費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有權根據市場情況等調整上述各項費用費率,並至少於費用費率調整日之前5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三)業績比較基準
1.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2.業績比較基準測算依據: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將募集資金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等權益資産,通過資産組合管理實現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的平衡,測算出業績比較基準。
(四)客戶收益
1.收益計算公式
客戶持有産品M份,産品到期日扣除固定管理費、託管費、銷售費及業績報酬(如有)後,産品單位凈值為P。
客戶到期收益
2.計算示例
假設客戶購買本産品100萬元,投資期為100天,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公佈的業績比較基準為4.62%,購買時産品單位凈值為1.0000元,折算份額為1,000,000.00份。如産品到期時,扣除託管費、銷售費、固定管理費後,産品單位凈值為1.0200元。
扣除業績報酬後産品單位凈值
客戶到期收益
(上述示例採用假設數據計算,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需謹慎。)
(五)稅收
本産品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本産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由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申報和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稅款從本産品資産總值中扣除。
六、提前終止
(一)在本産品投資期間,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有提前終止權。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提前終止本産品時,將至少於提前終止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戶,並在提前終止日後3個産品工作日內向客戶返還投資本金及應得收益,應得收益根據客戶持有份額以及提前終止日的産品單位凈值進行計算。
(二)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提前終止本産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如遇國家金融政策出現重大調整並影響到本産品的正常運作時,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産品。
2.因市場發生極端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等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産品。
(三)提前終止時收益計算示例:
1.收益計算公式
客戶持有産品M份,産品提前終止,提前終止日扣除固定管理費、託管費、銷售費及業績報酬(如有)後,産品單位凈值為P。
客戶提前終止收益
2.計算示例
假設客戶購買本産品100萬元,投資期為100天,産品提前終止,實際持有天數為50天,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公佈的業績比較基準為4.62%,購買時産品單位凈值為1.0000元,折算份額為1,000,000.00份。如産品提前終止時,扣除託管費、銷售費、固定管理費後,産品單位凈值為1.0100元。
扣除業績報酬後産品單位凈值
客戶提前終止收益
(上述示例均採用假設數據計算,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需謹慎。)
(四)提前終止時的延遲/分次兌付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提前終止本産品時,客戶持有産品至産品提前終止日,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可能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向客戶延遲兌付或者分次兌付,並於産品提前終止日後的2個産品工作日內公告兌付方案。
七、理財産品到期本金及收益兌付
(一)正常兌付
客戶持有本期産品至産品到期日,客戶的投資本金和應得收益在産品到期後一次性支付。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于産品到期日後3個産品工作日內將客戶投資本金和應得收益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如遇中國大陸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則順延。
(二)非正常情況
如果發生異常情形,造成本産品的基礎資産無法及時、足額變現,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向客戶提前兌付、延遲兌付或者分次兌付,並於發生上述情形後的2個産品工作日內公告兌付方案。
(三)展期
産品到期前,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根據市場和産品運作情況等,有權利但無義務決定是否延長産品期限。如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決定延長産品期限,將至少於産品到期日之前5個産品工作日公告延長後的産品期限及到期日等資訊。
八、資訊披露
(一)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站(http://www.ccb.com/sd/index.html)披露産品以下相關資訊:在産品正常成立、産品終止、發生對産品産生重大影響之情形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産品成立(包括本産品在全國銀行業理財資訊登記系統的登記編號)、産品終止、重大影響事件等資訊;在每月月初的5個工作日內發佈上月産品投資管理報告;如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擬調整産品規模上下限、調整業績比較基準、調整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優化或升級産品、行使提前終止權,則需在調整規模上下限之日、新的業績比較基準啟用日、新的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啟用日、産品優化或升級啟用日、提前終止日等相關日之前至少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擬調整本産品相關費用費率或延長産品期限,則需在費用費率調整日或産品到期日之前至少5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發生産品到期時的延期/分次兌付情形,則于該情形發生後的2個産品工作日內進行公告;産品存續期內,每季度首月前3個工作日內公佈截至上季度末産品單位凈值;産品到期或提前終止後,在産品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如遇非産品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後的3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到期日或提前終止日的産品單位凈值。請客戶注意及時在上述渠道上自行查詢。
(二)客戶同意,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通過上述網站進行資訊披露,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産品資訊,因此而産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時獲知資訊而錯過資金使用和再投資的機會等)全部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三)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為客戶提供本産品相關帳單資訊。本産品存續期內,個人客戶可憑本人身份證件和《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在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營業網點列印本期産品相關帳單資訊。
附件:
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乾元通財” 2018年第2期封閉式固定收益類私募凈值型人民幣 理財産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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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融資客戶名稱 |
項目名稱 |
交易結構 |
剩餘融資期限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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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第二建設有限公司 |
中建八局第二建設有限公司非標準化債權資産 |
我行投資于中建八局第二建設有限公司資産收益權,用於該公司經營週轉。 |
12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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