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産領域的通知》要求,現就經營用途貸款的資金用途相關要求公告如下:
經營用途貸款應用於借款主體的合法生産經營活動,不得用於以下用途:
1.房地産投資、購買房産或償還按揭貸款;
2.用於國家禁止生産、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3.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以貸款資金作為註冊資金、註冊驗資或增資擴股;
4.從事股票、期貨、基金、理財産品、貴金屬交易、金融衍生産品等的交易;
5.國家明確規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特此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