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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設銀行陜西分行“乾元—絲路”2016年第2期凈值型理財産品

發佈時間:2016-10-09

                         理財非存款、産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敬的客戶:

理財産品存續期間,可能會面臨多種風險因素。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監管規定的要求,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理財産品管理人)鄭重提示:

本理財産品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請您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本理財産品的任何預期收益、預期最高收益、預計收益、測算收益或類似表述均屬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用語,不代表客戶可能獲得的實際收益,亦不構成中國建設銀行對本理財産品的任何收益承諾。

本理財産品內部風險評級為三盞警示燈 ,風險程度屬於中等風險,適合於穩健型、進取型及積極進取型客戶。

如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發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産品內部風險評級説明如下:

 

風險標識

風險水準

評級説明

適用群體

中等風險

不提供本金保護,客戶本金虧損的概率較低,但投資收益實現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穩健型

進取型

積極進取型

注:本風險評級為中國建設銀行內部評級結果,該評級僅供參考,不具備法律效力。

 

在您選擇購買理財産品前,請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理財産品銷售文件,了解理財産品具體情況。您應在詳細了解和審慎評估理財産品的資金投資方向、風險評級等基本情況後,自主決定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産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産品。中國建設銀行提醒您應本著“充分了解風險,自主選擇購買”的原則,謹慎決策,自主決定將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購買本理財産品。在購買本理財産品後,您應隨時關注理財産品的資訊披露情況,及時獲取相關資訊。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不承擔下述風險:

1.政策風險:本理財産品是依照當前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發生變化,可能影響本理財産品的受理、投資運作、清算等業務的正常進行,並導致本理財産品收益降低甚至本理財産品凈值跌破面值,也可能導致本理財産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其他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而導致本理財産品被宣告無效、撤銷、解除或提前終止等。

2.信用風險:本理財産品所投資的債券等金融産品可能涉及融資人的信用風險,若融資人發生信用風險事件,將導致相應金融産品的市場價值下跌或到期收益、本金等無法足額按時償還,從而使客戶利益蒙受損失。

3.流動性風險:指投資組合的資産不能迅速轉變成現金,或因資産變現而導致的額外資金成本增加的風險。本理財産品每半年開放一次,産品存續期內每年314日和914日為本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客戶可于指定時間段(定義見本理財産品的理財産品説明書)提出申購和贖回申請,理財産品管理人在開放日後2個工作日內對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贖回資金于開放日後5個工作日內劃轉至客戶指定賬戶。若客戶贖回申請超過同一客戶累計贖回限額或本理財産品發生鉅額贖回,則可能導致客戶資金不能按計劃變現,並可能使客戶喪失其他投資機會。

4.市場風險:指國際國內經濟環境與金融市場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導致本理財産品的基礎資産價值可能出現波動,從而導致客戶收益波動、收益為零甚至本理財産品凈值跌破面值的風險。

5.管理風險:本理財産品募集資金投資于貨幣市場工具、債券、偏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等金融工具投資。在資産管理運作過程中,由於管理人的知識、經驗、判斷、決策、技能等主觀因素的限制而影響其對資訊的佔有以及對經濟走勢、證券價格走勢的判斷,可能對本理財産品的運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響,並因此影響客戶收益,甚至造成本理財産品凈值跌破面值。

6.利率及通貨膨脹風險:在本理財産品存續期限內,金融市場利率波動會直接導致債券市場的價格和收益率變動,因此存在本理財産品的實際收益率低於人民銀行存款基準利率的風險。同時,本理財産品存在實際收益率可能低於通貨膨脹率,從而導致客戶實際收益為負的風險。

7.抵質押物變現風險:本理財産品部分基礎資産項下可能設定抵質押等擔保品,如發生該部分基礎資産項下義務人違約等情形時,將會對抵質押物等進行處置,如抵質押物等不能變現或不能及時、足額變現或抵質押物的變現價值不足以覆蓋該部分基礎資産本金及投資收益,則可能影響客戶收益,甚至出現本理財産品凈值跌破面值的情況。

8.資訊傳遞風險: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將按照理財産品説明書有關“資訊披露”的約定進行資訊披露。客戶應根據“資訊披露”的約定及時進行查詢。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本理財産品資訊,並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因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另外,客戶預留在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的有效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如客戶未及時告知聯繫方式變更,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將可能在其認為需要時無法及時聯繫到客戶,並可能會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由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9.理財産品不成立風險:如本理財産品募集期屆滿,認購總份數未達到規模下限(如有約定)或市場發生劇烈波動或發生本理財産品難以成立的其他情況,經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判斷難以按照理財産品説明書規定向客戶提供本理財産品的,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本理財産品不成立。

10.提前終止風險:理財産品存續期內若市場發生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或發生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認為需要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的其他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

11.延期風險:理財産品存續期內若市場發生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或發生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認為需要對本理財産品進行延期的其他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對本理財産品進行延期。

12.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金融市場危機、戰爭或國家政策變化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銀行系統故障、通訊故障、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發生,可能對本理財産品的成立、投資運作、資金返還、資訊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響,甚至可能導致本理財産品收益降低乃至凈值跌破面值。對於由於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任何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您簽署《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前,應當仔細閱讀客戶權益須知、本風險揭示書及本理財産品的理財産品説明書的全部內容,同時向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了解本理財産品的其他相關資訊,並自己獨立做出是否認(申)購本理財産品的決定。

您簽署本風險揭示書、客戶協議書,並將資金委託給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運作是您真實的意思表示。本風險揭示書及相應的客戶協議書、理財産品説明書、客戶權益須知將共同構成貴我雙方理財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風險揭示方: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

            

 

 

 

 

 

 

 

(客戶簽字與蓋章見下一頁)

 

 

 

 

 

 

 

 

 

 

 

 

 

 

 

 

 

 

 

 

 

 

簽字與簽章

個人客戶請在下面填寫您的風險承受能力評級、抄錄風險揭示語句並簽字:

 

客戶聲明:本人在購買本期産品前已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且該評估結果具有效力。  

本人風險承受能力評級:             (由客戶自行填寫)

 

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為確保客戶充分理解本期産品的風險,請在確認欄抄錄以下語句並簽名:

本人已經閱讀風險揭示,願意承擔投資風險。

客戶抄錄:                                                                                                                                                               

                                                                                                                                                                  

 

客戶簽名:                                   客戶聲明:投資決策完全是由客戶獨立、自主、謹慎做出的。客戶已經閱讀客戶協議書所有條款(包括背面)、客戶權益須知、本期産品風險揭示書及本期産品説明書,充分理解並自願承擔本期産品相關風險。)

                  

           

機構客戶請在下面簽章:

客戶聲明:投資決策完全是由本單位獨立、自主、謹慎做出的。本單位已經閱讀客戶協議書所有條款(包括背面)、客戶權益須知、本期産品風險揭示書及本期産品説明書,充分理解並自願承擔本期産品相關風險。

 

機構客戶蓋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加蓋銷售網點公章)

           

 

 


中國建設銀行陜西分行“乾元—絲路”2016年第2期凈值型

理財産品説明書

 

一、産品要素

理財産品名稱

中國建設銀行陜西分行“乾元—絲路”2016年第2期凈值型理財産品

理財産品編號

SN072016009005Y02

全國銀行業理財資訊登記系統編號

C1010516006173

理財産品類型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目標客戶

穩健型,進取型,積極進取型個人客戶以及機構客戶

內部風險評級

(三盞警示燈)

投資幣種

人民幣

理財産品規模

規模上限為3億份,規模下限為3000萬份

理財産品募集期

2016 年 8月29日9:00至 2016 年9月13日 17:00(北京時間)

在上述認購時段內,客戶可通過我行網點、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購買本理財産品,客戶通過網點購買的具體購買時間以網點公告的營業時間為準。

理財産品認購

1.   理財産品募集期內,客戶購買本理財産品的行為被視為認購本理財産品。

2.   理財産品募集期內,客戶可撤銷已經提交的認購申請。

3.   理財産品募集期內,客戶認購本産品的起點金額為10萬元,以1000元的整數倍遞增。

4.   客戶將認購資金存入客戶指定賬戶之日至本理財産品成立日(不含) 期間,客戶可獲得認購資金的活期存款利息,認購期內的利息不計入投資本金。

5.   理財産品募集期內,客戶認購本理財産品以金額申請。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認購份額=認購金額/理財産品份額面值

6.   理財産品份額面值為1.00元/份。

7.   理財産品管理人在理財産品成立日對理財産品募集期內客戶提交的認購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客戶應在理財産品成立日之後自行進行成交查詢。

8.   本理財産品不收取認購費用

理財産品開放日

1.   本理財産品每半年開放一次,産品存續期內每年3月14日和9月14日為本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2.   理財産品到期日所在當年理財産品不開放申購或贖回,如遇其他特殊情況,以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具體公告為準。

理財産品成立日

2016年9月14日

理財産品到期日

2021年9月14日(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理財産品期限

1826

工作日

本理財産品所稱工作日,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每一正常交易日;如遇特殊情況,以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具體公告為準。

理財産品申購和追加

申購

1.   本理財産品募集期屆滿,若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未宣佈理財産品不成立,則從理財産品成立日起理財産品進入存續期。

客戶可于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前10個自然日9點整至開放日當日 15點整(北京時間,下稱“指定時間段”)提交申購或追加申購本理財産品申請,申請提交後,將同時凍結申購或追加申購金額,申購或追加申購申請將統一在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15點之後處理,在此期間,客戶可獲得申購資金的活期存款利息,申購期內的利息不計入投資本金。在上述指定時間段內,申購或追加申購申請可以撤銷。

2.   客戶提交申購、追加申購申請,可于指定時間段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點、 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提交。

3.   客戶申購、追加申購的規則如下:

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前10個自然日9點整至開放日當日15點整,若客戶持有本理財産品的份額為零,客戶申購本理財産品的起點申購金額為10萬元;若客戶持有本理財産品的份額大於零,客戶追加申購本理財産品的遞增申購金額為1000元的整數倍。

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前10個自然日9點整至開放日當日15點整,客戶提交申購申請遵循“未知價”原則,即申購或追加申購價格以開放日當日(T)收市後的理財産品單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理財産品管理人在開放日後兩個工作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投資人應在開放日後兩個工作日內自行通過建行有關渠道進行成交查詢。

4.   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前10個自然日9點整至開放日當日15點整,客戶申購或追加申購本理財産品以金額申請。申購或追加申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申購(或追加申購)份額=申購(或追加申購)金額/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單位凈值

5.   客戶在同一工作日多筆申購本理財産品時,按照上述公式逐筆計算申購份額後加總。申購份額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方法,保留至0.0001。

6.   本理財産品不收取申購費用。

理財産品贖回

1.   客戶可于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前10個自然日9點整至開放日當日15點整(北京時間,下稱“指定時間段”)提交本理財産品的贖回申請,贖回申請將統一在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15點之後處理。在上述指定時間段內,贖回申請可以撤銷。

2.   客戶提交贖回申請,可于指定時間段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點、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提交。

3.   贖回規則如下:

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前10個自然日9點整至開放日當日15點整,客戶提交贖回申請遵循“未知價”原則,即贖回價格以開放日當日(T日)收市後的理財産品單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理財産品管理人在開放日後兩個工作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贖回資金于開放日後5個工作日內劃轉至客戶指定賬戶,投資人應在第6個工作日及之後自行通過建行有關渠道進行成交查詢。理財産品存續期內,客戶贖回本理財産品以份額申請。贖回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贖回金額=贖回份額×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理財産品單位凈值

4.   客戶在同一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前10個自然日9點整至開放日當日15點整期間多筆贖回本理財産品時,按照上述公式逐筆計算贖回金額後加總。贖回金額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方法,保留至0.01元。客戶每次提交贖回申請的最小單位為1000份,若客戶對本理財産品的持有份額不足1000份時,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利將客戶理財産品剩餘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

5.   本理財産品不收取贖回費用。

6.   在同一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前10個自然日9點整至開放日當日15點整期間,同一客戶累計贖回份額不得超過1億份。

7.   理財産品開放日(T日)前10個自然日9點整至開放日當日15點整提出的贖回申請,理財産品管理人將在不遲于5個工作日內將客戶贖回金額劃轉至客戶指定賬戶,在途期間贖回資金不計利息。

銷售區域

本理財産品在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轄區範圍銷售

提前終止權

投資者無提前終止權,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提前終止權。

附屬條款

不具備質押等擔保附屬功能。

稅款

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不負責代扣代繳投資者購買本理財産品的所得稅款。

其他

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可根據需要對理財産品進行優化或升級,並至少於理財産品優化或升級啟用日之前2個工作日進行公告。

二、投資管理

(一)投資範圍                                          

本理財産品的投資範圍包括:

(1)貨幣市場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現金、銀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和協議存款)、大額可轉讓存單、債券回購(包括正回購、逆回購)等;

(2)固定收益品種,包括但不限于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可轉債、企業債、公司債、金融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次級債、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資産支援證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等固定收益品種;

(3)偏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投資比例限制如下:

資産類別

投資比例

貨幣市場工具

0%-100%

債券等固定收益類品種

0%-100%

偏債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0%-20%

在産品運作過程中,若資産投資範圍或比例暫時超出上述區間,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將及時進行調整;若資産投資範圍或比例連續10個工作日超出上述範圍,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將於發生上述情形的第10個工作日進行公告。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對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進行調整,並至少於調整投資範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之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客戶不能接受,可按本産品説明書約定的贖回規則贖回本産品。

(二)參與主體

1、理財産品管理人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省分行

住所: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南廣濟街38號

2、理財産品託管人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省分行營業部

住所:陜西省西安市碑林區南廣濟街38號

三、理財産品運作説明

(一)理財産品規模

1、 本理財産品規模上限: 3億份

本理財産品規模上限為3億份,若在募集期結束之前,本理財産品認購總額提前達到規模上限,則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停止本理財産品的認購。

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可調整本理財産品規模上限。若在理財産品存續期內,本理財産品申購總額達到規模上限,則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暫停本理財産品的申購和追加申購。

2、 本理財産品規模下限:3000萬份

若募集期屆滿,本理財産品認購總額低於規模下限,則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本理財産品不成立。若本理財産品不成立,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將在募集期屆滿後 5 個工作日內將客戶的認購本金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在途期間客戶投資本金不計息。客戶應確保賬戶狀態正常,並及時查詢賬戶資金變動情況。

若在理財産品存續期內,本理財産品存續份額低於規模下限,則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本理財産品提前終止。若本理財産品提前終止,將根據約定進入産品清算程式。

3、 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可根據市場和理財産品運作情況等調整本理財産品規模上、下限,並至少於調整規模上、下限之日之前 2 個工作日進行公告。

(二)認購/申購/追加申購/暫停申購

1、 若客戶首次購買我行理財産品,須在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指定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後再進行購買。客戶購買本理財産品,應將資金提前存入客戶指定賬戶。

2、 理財産品存續期內,在如下情況下,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拒絕或暫停接受客戶的申購或追加申購申請:

(1) 因不可抗力導致理財産品管理人無法接受客戶申購或追加申購申請;

(2) 發生本理財産品説明書約定的暫停理財産品資産估值的情況;

(3) 其他可能對本理財産品業績或流動性産生負面影響,從而損害現有理財産品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況;

(4) 法律、法規或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鉅額贖回/暫停贖回

1、若在同一理財産品開放期(本理財産品開放日前 10 個自然日 9 點整至本理財産品開放日當日下午15點整)內某一時點,理財産品管理人收到的凈贖回申請份額累計超過前一個理財産品開放日日終理財産品總份額的20%時,認定為鉅額贖回。

2、若在同一理財産品開放期(本理財産品開放日前10個自然日9點整至本理財産品開放日當日下午15點整)內某一時點,客戶已提交的所有贖回申請累計之和達到鉅額贖回,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拒絕客戶新提交的贖回申請。

3、發生鉅額贖回時,若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根據本理財産品當時運作狀況認為,為兌付客戶的贖回申請而進行的資産變現可能使所投資的資産價值發生較大波動時,則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拒絕全部贖回申請或部分贖回申請。

4、 理財産品存續期內,在如下情況下,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拒絕或暫停接受客戶的贖回申請:

(1) 因不可抗力導致理財産品管理人無法接受客戶贖回申請;

(2) 發生本理財産品説明書約定的暫停理財産品資産估值的情況;

(3) 理財産品存續期內,如基礎資産無法及時、足額變現,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暫停接受客戶贖回申請,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已接受贖回申請的客戶延遲兌付或分次兌付;

(4) 理財産品連續兩個開放日發生鉅額贖回,中國建設銀行可暫停接受客戶的贖回申請;

(5) 法律、法規或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暫停接受贖回申請。客戶在觸發上述情形之前已提交的贖回申請,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中國建設銀行不保證客戶提交的全部或部分贖回申請成交。

(四)收益分配

本理財産品存續期內不分紅。

四、理財産品資産估值

(一)估值對象

1、理財産品財産項下所有的貨幣市場工具、債券等金融工具

2、估值時間

資産管理人每交易日對理財産品財産進行估值。

3、估值方法

(1)現金、銀行存款

以本金列示,逐日計提銀行存款利息,按約定利率確認存款利息收入。

(2)債券

債券(除可轉債外)原則上採用攤余成本法估值,即估值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協議利率並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餘存續期內按照實際利率法每日計提損益。

(3)可轉債

交易所上市實行凈價交易的可轉債按估值日收盤價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交易所上市未實行凈價交易的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估值日沒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按最近交易日債券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的,可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4)公募證券投資基金

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按估值日其所在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盤價估值;

其他證券投資基金按估值日公佈的基金份額凈值估值,當日未公佈的,以最近交易日公佈的基金份額凈值為準。

貨幣基金按估值日基金管理公司最近公佈的萬份收益計提收益。

(5)交易所上市的資産支援證券

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

4、理財産品凈值的確認

理財産品資産凈值是指理財産品資産總值減去負債後的價值。理財産品資産凈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第3位四捨五入。理財産品份額凈值等於理財産品資産凈值除以理財産品總份額,理財産品份額凈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4位,小數點後第5位四捨五入。

(二)估值錯誤的處理

理財産品管理人和理財産品託管人將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理財産品資産估值的準確性、及時性。當理財産品單位凈值出現錯誤時,理財産品管理人應當立即予以糾正,並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由於本理財産品估值所用的價格來源中出現錯誤,或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理財産品管理人和理財産品託管人雖然已經採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是未能發現該錯誤的,由此造成的理財産品資産估值錯誤,理財産品管理人和理財産品託管人免除賠償責任。但理財産品管理人和理財産品託管人應當積極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響。

(三)暫停估值

當理財産品資産的估值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理財産品管理人、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理財産品資産價值時或中國銀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理財産品管理人可暫停理財産品的估值直至另行通知。 

五、理財産品費用

(一)費用種類

1、理財産品管理人的銷售費;

2、理財産品託管人的託管費;

3、理財産品管理人的管理費;

4、理財産品管理人的超額業績報酬;

5、其他相關服務機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匯劃費、證券交易費用等;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

上述理財産品費用由理財産品管理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參照公允的市場價格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本産品終止清算時發生的費用,按實際支出額從産品資産總值中扣除。

(二)理財産品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理財産品管理人的銷售費

理財産品銷售費按前一日理財産品資産凈值的0.20%年費率計提。

計算方法如下:

S=A×0.20%÷當年天數

S 為每日應計提的理財産品銷售費

A 為前一日的理財産品資産凈值

理財産品銷售費每日計提,按季支付。由理財産品管理人向理財産品託管人發送銷售費劃付指令,經理財産品託管人復核後從理財産品資産中一次性支付給理財産品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2、理財産品託管人的託管費

理財産品託管費按前一日理財産品資産凈值的0.05%年費率計提。

計算方法如下:

G=A×0.05%÷當年天數

G 為每日應計提的理財産品託管費

A 為前一日的理財産品資産凈值

理財産品託管費每日計提,按季支付。由理財産品管理人向理財産品託管人發送産品託管費劃付指令,經理財産品託管人復核後從理財産品資産中一次性支付給理財産品託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3、理財産品管理人的管理費

理財産品管理費按前一日理財産品資産凈值的0.05%年費率計提。

計算方法如下:

H=A×0.05%÷當年天數

H 為每日應計提的理財産品管理費

A 為前一日的理財産品資産凈值

理財産品管理費每日計提,按季支付。由理財産品管理人向理財産品託管人發送管理費劃付指令,經理財産品託管人復核後從理財産品資産中一次性支付給理財産品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4、本理財産品設立業績比較基準,業績比較基準為4.1 %/年。若理財産品封閉期內年化收益率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理財産品管理人將收取超出部分5%作為超額業績報酬。超額業績報酬計算方法如下:

當{[(E-F)/F –4.1%]×D÷當年天數}點0時,C=E×{[(E-F)/F -4.1%]×D÷當年天數)}×5%;

當{[(E-F)/F –4.1%]×D÷當年天數}< 0,C=0。

C 為本次應計提的理財産品超額業績報酬

E 為本次開放日前一日的理財産品資産凈值

F 為上次開放日的理財産品資産凈值

D 為費用計提期間實際天數,從上次開放日的後一日至本次開放日前一日的實際自然日天數(即封閉期,含頭含尾)。

超額業績回報按半年計提,按年支付。由理財産品管理人向理財産品託管人發送管理費劃付指令,經理財産品託管人復核後從理財産品資産中一次性支付給理財産品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順延。

5、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根據市場情況等調整上述各項費用費率,並至少於費用費率調整日之前 5 個工作日進行公告。如客戶不能接受,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理財産品説明書約定的贖回規則贖回其持有的理財産品份額。 

六、理財産品的終止與清算

(一)理財産品的終止

1、理財産品正常到期。

2、理財産品提前終止,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在理財産品存續期內,本理財産品規模低於 3000 萬份,則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

(2)因市場發生極端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等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

(3)如遇國家金融政策出現重大調整並影響到本理財産品的正常運作時,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

3、理財産品延期。理財産品到期前,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根據市場和理財産品運作情況等,決定是否延長理財産品期限。如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決定延長理財産品期限,須至少於理財産品到期日之前 20 個工作日公告延長後的理財産品期限及到期日等資訊。

(二)理財産品清算                                     

1、由理財産品管理人、理財産品託管人組成清算組,制定理財産品財産清算分配方案,負責理財産品財産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理財産品財産清算的期限為理財産品終止後 20 個工作日。

3、依據理財産品財産清算分配方案,將清算後的全部剩餘資産扣除理財産品財産清算費用、交納所欠稅款並清償理財産品債務後,按理財産品份額持有人持有的理財産品份額比例進行分配。如有理財産品資産未能及時變現的,清算組可決定按份額的比例對已變現資産先行分配,剩餘財産清算組應在該資産可流通變現時及時變現,變現後在計提相關費用後按理財産品份額持有人持有的份額比例進行再次分配並履行相應的告知義務,直至所有未能流通變現的資産全部清算完畢。

4、理財産品財産清算賬冊及有關文件由理財産品託管人保存 5 年以上。

七、資訊披露

(一)理財産品資訊披露內容

1、 募集結束後,若理財産品募集份額未達到理財産品規模下限,或出臺新的法律、法規導致本理財産品無法合法合規運作,或其他導致理財産品不成立的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可宣佈理財産品不成立,並於理財産品募集結束後 5 個工作日內進行公告。

2、每個理財産品開放日為 T 日(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理財産品管理人在T日後 2 個工作日內披露 T 日的理財産品單位凈值,作為客戶申購、追加申購及贖回本理財産品的參考依據。

3、 理財産品成立、正常終止或發生對理財産品産生重大影響之情形後的 5 個工作日內發佈理財産品成立、正常終止、重大影響事件等資訊。

4、 每週第三個工作日之前發佈上周最後一個工作日凈值;每季度初五個工作日內發佈上季度理財産品投資管理報告。

5、 理財産品提前終止日或到期日後的 20 個工作日內發佈理財産品清算報告。

6、 若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調整理財産品存續期規模上下限、調整同一客戶累計贖回限額、優化或升級理財産品、調整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行使提前終止權,則需在調整規模上下限之日、調整同一客戶累計贖回限額之日、理財産品優化或升級啟用日、調整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之日、提前終止日等相關日之前至少 2 個工作日進行公告;如客戶不能接受,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理財産品説明書約定的贖回規則贖回其持有的理財産品份額。

7、 若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擬調整本理財産品相關費用費率,則需在費用費率調整日之前至少 5 個工作日進行公告;如客戶不能接受,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理財産品説明書約定的贖回規則贖回其持有的理財産品份額。

8、 若理財産品管理人決定進行收益分配,則須在擬定收益分配方案後 2 個工作日內進行公告。

9、 若發生鉅額贖回時,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將於發生鉅額贖回所屬的理財産品開放日進行公告。

10、 若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擬對本理財産品進行延期,則至少於理財産品到期日之前 20 個工作日進行公告。

11、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認為需要公告的其他情形。

(二)資訊披露方式

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通過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分行網站(www.ccb.com/sn)向客戶披露本理財産品相關資訊。 

(三)客戶同意,對於通過上述網站公佈的資訊將及時瀏覽和閱讀,並視為客戶已獲取該資訊。如果客戶未及時瀏覽和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理財産品資訊,因此而産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時獲知資訊而錯過資金使用和再投資的機會等)全部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四)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為客戶提供本理財産品相關帳單資訊。本理財産品存續期間,個人客戶可憑本人身份證件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在中國建設銀行營業網點列印本理財産品相關帳單資訊;機構客戶可憑交易賬戶對應的開戶印鑒、有效機構證件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在中國建設銀行營業網點列印本理財産品相關帳單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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