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因應廣大客戶的要求,我行擬於2017年9月8日(含)起,調整“乾元-絲路”2016年第2期凈值型理財産品資産鉅額贖回的認定方法:由 “開放期內某一時點,理財産品管理人收到的凈贖回申請份額累計超過前一個理財産品開放日日終理財産品總份額的20%時,認定為鉅額贖回。”變更為“開放期內某一時點,理財産品管理人收到的凈贖回申請份額累計超過前一個理財産品開放日日終理財産品總份額的100%時,認定為鉅額贖回。”。
特此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省分行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