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産品要素
産品名稱 |
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分行“乾元”2013年第2期票據型理財産品 |
産品編號 |
SU032013002179D01 |
産品類別 |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 |
適合客戶類別 |
收益型,穩健型,進取型,積極進取型私人銀行客戶 |
內部風險評級 |
兩盞燈 |
本金及收益幣種 |
投資本金幣種:人民幣 兌付本金幣種:人民幣 兌付收益幣種:人民幣 |
發售規模 |
17,580,000元 |
投資期限 |
179天 |
投資起始日 |
2013年2月26日 |
投資到期日 |
2013年8月24日 |
産品募集期 |
2013年2月22日至2013年2月25日 |
本金及收益兌付日 |
2013年8月26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
計息規則 |
募集期內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計息,募集期內的利息不計入認購本金份額 |
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
4.2%; |
投資起始金額 |
私人銀行客戶人民幣10萬元 |
投資金額遞增單位 |
人民幣1萬元的整數倍 |
提前終止權 |
客戶無提前終止權,中國建設銀行有提前終止權 |
附屬條款 |
不具備質押等功能 |
稅款 |
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分行不負責代扣代繳客戶購買本理財産品的所得稅款。 |
其他 |
本理財産品在蘇州範圍內定向發售 |
二、投資管理
1.參與主體
本理財産品管理人: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分行
本理財産品託管機構: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分行
2.基礎資産構成
本理財産品管理人作為理財産品的受託人,代表客戶將産品所募資金用於受讓江蘇瑞嘉貿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以下簡稱“標的票據”)受益權。客戶按其認購金額佔産品項下所有認購資金的比例,承擔相應比例的收益和風險。
3.基礎資産運作方式
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分行將本理財産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受讓標的票據受益權,並以標的票據受益權所回收的資金為限,在扣除應由本理財産品承擔的相關費用後向客戶分配本金及收益。標的票據的承兌人如下所示:中國建設銀行蘇州港城支行。
三、理財産品的認購、申購及贖回
1.認購
(1)本理財産品規模上限:1758萬元人民幣
(2)本理財産品募集下限:如本理財産品募集期限屆滿,募集資金總額未達到人民幣壹仟柒佰伍拾捌萬元整(填寫大寫數字),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本産品不成立。如産品不成立,中國建設銀行將在募集期限屆滿後5個産品工作日內返還客戶已繳納的認購本金至客戶指定賬戶,客戶應確保賬戶狀態正常,並及時查詢賬戶資金變動情況。
(3)産品募集期:2013年2月22日至2013年2月25日。
(4)募集期結束,如市場發生劇烈波動且中國建設銀行合理判斷難以按照本理財産品説明書規定向客戶提供本理財産品,則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宣佈本理財産品不成立。如理財産品不成立,中國建設銀行將於原定的投資起始日後5個工作日內將客戶的投資本金退回客戶約定賬戶。在産品募集期間,如募集資金總額已達到規模上限,則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停止本理財産品認購。
(5)發售對象:本理財産品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可以購買本理財産品的合格客戶發售。
2.申購和贖回
本理財産品成立後不開放申購和贖回。
四、理財收益説明
1.測算收益不代表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2.本金及理財收益風險
(1)本理財産品不保障本金及理財收益。
(2)風險示例
若標的票據的承兌人按時、足額支付票面金額且標的票據受益權轉讓方按時足額將標的票據受益權所收取的款項支付至我行,則本理財産品將可以達到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4.2%;
若標的票據的承兌人出現未及時、足額支付票面金額或標的票據受益權轉讓方未按時足額將標的票據受益權所收取的款項支付至我行,本理財産品收益率可能低於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4.2%,甚至造成本金部分損失、全部損失。
3. 理財産品到期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在標的票據承兌人按時、足額支付票面金額且標的票據受益權轉讓方按時足額將標的票據受益權所收取的款項支付至我行的情況下,本理財産品持有到期的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 4.2%。
本理財産品的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的測算依據:産品項下標的票據受益權資産的綜合收益率扣除該産品的託管費率、銷售費率、産品管理費率所得。
4.客戶所得收益
(1)計算公式
客戶所得收益=投資本金×理財産品實際年化收益率×實際理財天數/365
(2)計算示例
假設理財本金為1000000元,理財産品到期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4.2%,産品期限為179天,則客戶所得收益為:1000000×4.2%×179/365=20597.26 (元)
上述示例採用假設數據計算,測算收益不代表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五、産品相關費用的收取
本理財産品項下理財産品託管人收取託管費率(年化)為産品募集總金額的0.05%,若扣除上述費用及相關稅、費後理財産品實際收益率超過産品預期最高收益率,超過部分中國建設銀行將作為理財産品管理費與理財産品銷售費(如有)進行收取。
六、提前終止
(一)在本理財産品投資期間,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分行有提前終止權。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分行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時,將提前2個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戶,並在提前終止日後3個工作日內向客戶返還理財本金及應得收益,應得收益按實際理財期限和實際投資收益率計算。
(二)中國建設銀行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如遇國家金融政策出現重大調整並影響到本理財産品的正常運作時,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
2. 因市場發生極端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等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理財産品。
(三)提前終止時收益計算示例:
假設理財本金為1000000元,實際理財天數為10天,實際年化收益率為4.2%,則客戶的理財收益為:
客戶理財收益=1000000×4.2%×10/365=1150.68(元)
上述示例均採用假設數據計算,測算收益不代表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七、本金及收益兌付
1. 正常情況
理財産品到期日,如理財産品項下標的票據受益權按時足額回收,則中國建設銀行將在2013 年8月26日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投資到期日至兌付日期間不另計利息),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2. 非正常情況
理財産品到期日,如因理財産品項下標的票據受益權未能按時足額全部回收,則中國建設銀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向客戶延遲兌付或者分次兌付,並於發生上述情形後的2個工作日內在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分行網際網路站公告兌付方案。
八、資訊披露
1. 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分行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站(http://www.ccb.com/su/index.html)發佈産品以下相關資訊:理財産品項下票據基本資訊;在産品成立、正常終止或發生對産品産生重大影響之情形後的7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産品成立、産品終止、重大影響事件等資訊;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十五日(遇節假日順延)後準備上個季度本産品的市場表現情況及/或相關材料;如中國建設銀行行使提前終止權,則需在提前終止日之前至少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如發生産品到期時的延遲/分次兌付情形,則于該情形發生後的2個産品工作日內進行公告;請客戶注意及時在上述網站上自行查詢。
2. 客戶同意,中國建設銀行通過上述網站進行資訊披露,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産品資訊,因此而産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時獲知資訊而錯過資金使用和再投資的機會等)全部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3. 中國建設銀行為客戶提供本産品相關帳單資訊。本産品存續期間的每月第5個産品工作日後,個人客戶可憑本人身份證件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代理查詢者還需同時提供代理人身份證件)在中國建設銀行營業網點列印本産品相關帳單資訊;機構客戶可憑交易賬戶對應的開戶印鑒、有效機構證件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在原中國建設銀行營業網點列印本産品相關帳單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