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銀行公司機構首頁
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發出通知,提高了券商作為公司債主承銷商的門檻,分類結果最近兩年中至少有一年為A級別或A級別以上的證券公司,方有資格成為公司債主承銷商。
中泰證券官方微信上週六指出,上週五證券業協會下發通知,決定對《公司債券承銷業務規範》作如下修改:為防範公司債券信用風險,扶優限劣,證券公司分類結果最近兩年中至少有一年為A級別或A級別以上的證券公司,自當年度分類結果公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分類結果公佈前一日止,可以擔任公司債券項目主承銷商。
而最近兩年分類結果均為BBB級別或BBB級別以下的證券公司,如最近兩年作為主承銷商的公司債券承銷金額行業排名前20位,經監管部門現場核查,審慎確認,公司債券承銷業務執業能力強、項目品質高,具有專業化特點的,自確認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分類結果公佈前一日止,可以擔任公司債券項目的主承銷商。
因最近兩年分類結果均未達到A級別或A級別以上而未開展公司債券主承銷業務的證券公司,下一年度分類結果達到A級別或A級別以上的,自下一年度分類結果公佈之日起,可以擔任公司債券項目的主承銷商。
證券公司分類評級是以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為基礎,結合公司市場競爭力和合規管理水準,對證券公司進行的綜合性評價,主要體現的是證券公司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的整體狀況。
中泰證券指出,目前中國經濟正處於轉型期,經濟增速放緩,一些企業出現經營困難,信用違約等風險事件也逐漸顯現,這對公司債市場的健康發展造成了一定負面影響。在這個過程中,也出現了部分承銷機構在債券發行、承銷和存續期間未能做到履職盡責,服務品質有待提高。
該券商並表示,此次證券業協會對公司債主承銷商進行分類管理,形成能進能出的管理機制,有利於形成正向激勵,鼓勵主承銷商加強內部合規風控管理,提升風險意識,強化盡職調查以及資訊披露、受託管理的職能,勤勉審慎開展公司債業務。
數據顯示,近年來中國公司債市場快速發展,僅2016年,全市場發行公司債2.8萬億元人民幣,比2014年全市場發行量增長近20倍。
來源:路透中文網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