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題
139郵箱信用卡電子帳單業務
(二)目標客戶
截至當前未使用電子帳單業務、手機為移動號碼的深圳分行信用卡客戶,包括未開通139郵箱客戶、已開通139郵箱但未使用電子帳單業務的客戶。
(三)開展時間
2013年9月25日—10月31日
(四)業務內容
我行與移動合作開展139郵箱電子帳單業務。我行先徵求目標客戶意見,客戶同意後,對未開通139郵箱的客戶,移動公司先為客戶開通139郵箱。次月起客戶的信用卡電子帳單將發送到139郵箱中,客戶可通過手機或電腦登錄139郵箱查看信用卡電子帳單。
(五)業務流程
1.向目標客戶發送短信徵求客戶意見:對未開通139郵箱的客戶,徵求開通139郵箱發送信用卡電子帳單的意見;已開通139郵箱的客戶,徵求使用139郵箱接收信用卡電子帳單的意見。如客戶同意在24內短信回復“Y”,不回復的客戶默認為不同意。回復“Y”的客戶,我行即時回復客戶短信。
2.對同意開通139郵箱的客戶,移動公司向客戶發送開通139郵箱的確認短信,客戶回復同意後移動為客戶開通139郵箱。
3.同意開通139郵箱電子帳單的客戶,帳單發送方式由紙質帳單改為電子帳單,登記發送郵箱地址。
4.次月起總行向客戶139郵箱發送信用卡電子帳單。
(六)開展區域:深圳市
(七)業務細則
1. 目標客戶為尚未使用電子帳單業務、手機號碼為移動公司號碼(含異地)的深圳分行信用卡客戶,包括未開通139郵箱客戶、已開通139郵箱但未使用電子帳單業務的客戶。
2.深圳行通過調查問卷式短信平臺(發送端口號碼10657345529553388**)向目標客戶徵求意見,同意的客戶即時回復短信告知客戶後續業務事宜,不回復客戶默認為不同意。
3.移動公司對同意的客戶發送開通139郵箱的確認短信,客戶回復同意的即時為客戶開通139郵箱,開通後郵箱資訊發送我行。
4.客戶帳單發送方式更改電子帳單發送方式,次月起將電子帳單發送到客戶139郵箱中,我行不再發送紙質帳單。
5.客戶可通過微機電腦或手機登錄139郵箱查看每月信用卡對帳單明細。
6.業務合作方為移動公司深圳分公司,我行只提供手機號給移動公司,帳單是由我行直接發送到客戶139郵箱中,移動公司接收不到客戶信用卡帳單資訊,客戶數據安全。
7. 手機號開頭三位數為:134、135、136、137、138、139、150、151、157、158、159、187、188、147、152、182、183、184的是移動手機號。
8.已銷卡、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信用卡客戶不在此項業務辦理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