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非存款、産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尊敬的客戶:
理財産品管理運用過程,可能會面臨多種風險因素。因此,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監管規定的要求,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理財産品管理人)鄭重提示:
本産品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不保證本金和收益,請您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産品期限為無固定期限(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有權提前終止産品),産品存續期內任一産品工作日的指定時段均可接受申購/追加投資/贖回申請(超過單個客戶累計贖回限額的贖回申請除外、鉅額贖回時請以公告為準)。産品內部風險評級級別為兩盞警示燈( ),風險程度屬於較低風險。最不利情況下,基礎資産無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戶將損失全部本金。産品適合於收益型、穩健型、進取型及積極進取型客戶。
如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發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理財産品內部風險評級説明如下:
風險標識 |
風險水準 |
評級説明 |
適用群體 |
( ) |
較低風險 |
雖不提供本金保護,但投資者本金虧損和預期收益不能實現的概率較低 |
(收益型、穩健型、進取型、積極進取型) |
注:本風險評級為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內部評級結果,該評級僅供參考,不具備法律效力。
在您選擇購買理財産品前,請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理財産品銷售文件,了解理財産品具體情況。您應在詳細了解和審慎評估理財産品的資金投資方向、風險評級及預期收益等基本情況後,自主決定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産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産品。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提醒您應本著“充分了解風險,自主選擇購買”的原則,謹慎決策,自主決定將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購買本産品。在購買本産品後,您應隨時關注産品的資訊披露情況,及時獲取相關資訊。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不承擔下述風險:
1.政策風險:本産品是依照當前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産品的受理、投資運作、清算等業務的正常進行,並導致本産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損失,也可能導致本産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其他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而導致本産品被宣告無效、撤銷、解除或提前終止等。
2.信用風險:本産品的基礎資産項下義務人可能出現違約情形,則客戶可能面臨收益損失、本金部分損失、甚至本金全部損失的風險。
3.流動性風險:産品存續期內,客戶可在任一産品工作日的指定時段提出贖回申請,若贖回申請超過單個客戶累計贖回限額、産品發生鉅額贖回或贖回投資本金和收益的延遲/分次兌付,可能導致客戶需要資金時不能按需變現,並可能使客戶喪失其他投資機會。
4.市場風險:本産品的基礎資産價值受未來市場的不確定影響可能出現波動,從而導致客戶收益波動、收益為零甚至本金損失的情況。
5.管理風險:本産品資金將投資于相關債權類、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類及其他基礎資産,基礎資産管理方受經驗、技能、判斷力、執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對産品的運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響,並因此影響客戶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損失。
6.利率及通貨膨脹風險:在本産品存續期限內,即使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存款基準利率,本産品的預期收益率可能不會隨之予以調整,因此,存在本産品的預期收益率及/或實際收益率低於人民銀行存款基準利率的風險。同時,本産品存在客戶預期收益率及/或實際收益率可能低於通貨膨脹率,從而導致客戶實際收益為負的風險。
7.抵質押物變現風險:本産品部分基礎資産項下可能設定抵質押等擔保品,如發生該部分基礎資産項下義務人違約等情形時,將會對抵質押物進行處置,如抵質押物等不能變現或不能及時、足額變現或抵質押物的變現價值不足以覆蓋該部分基礎資産本金及預期收益,則可能影響客戶預期收益,甚至發生本金損失。
8.資訊傳遞風險: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將按照本説明書有關“資訊披露”的約定進行産品資訊披露。客戶應根據“資訊披露”的約定及時進行查詢。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産品資訊,並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因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另外,客戶預留在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的有效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如客戶未及時告知聯繫方式變更,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將可能在其認為需要時無法及時聯繫到客戶,並可能會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由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9.産品不成立風險:如本期産品募集期屆滿,認購總金額未達到産品規模下限(如有約定),或市場發生劇烈波動,或發生本期産品難以成立的其他情況,經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判斷難以按照本期産品説明書規定向客戶提供本期産品的,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産品不成立。
10.提前終止風險:産品存續期內若市場發生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或發生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認為需要提前終止本産品的其他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有權提前終止産品,在提前終止情形下,客戶面臨不能按預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預期收益的風險。
11.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金融市場危機、戰爭或國家政策變化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銀行系統故障、通訊故障、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發生,可能對産品的成立、投資運作、資金返還、資訊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響,甚至可能導致産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損失。對於由於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任何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您在簽署《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前,應當仔細閱讀客戶權益須知、本風險揭示書及本産品的産品説明書的全部內容,同時向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了解本産品的其他相關資訊,並自己獨立做出是否購買本産品的決定。
您簽署本風險揭示書、客戶協議書,並將資金委託給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運作是您真實的意思表示。本風險揭示書及相應的客戶協議書、産品説明書、客戶權益須知將共同構成貴我雙方理財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風險揭示方: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
(客戶簽字與簽章見下一頁)
簽字與簽章
個人客戶請在下面填寫您的風險承受能力評級、抄錄風險揭示語句並簽字:
客戶聲明:本人在購買本産品前已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且該評估結果具有效力。 本人風險承受能力評級: (由客戶自行填寫)
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為確保客戶充分理解本産品的風險,請在確認欄抄錄以下語句並簽名: 本人已經閱讀風險揭示,願意承擔投資風險。 客戶抄錄:
客戶簽名: ( 客戶聲明:投資決策完全是由客戶獨立、自主、謹慎做出的。客戶已經閱讀客戶協議書所有條款(包括背面)、客戶權益須知、本産品風險揭示書及本産品説明書,充分理解並自願承擔本産品相關風險。)
年 月 日 |
機構客戶請在下面簽章:
客戶聲明:投資決策完全是由本單位獨立、自主、謹慎做出的。本單位已經閱讀客戶協議書所有條款(包括背面)、客戶權益須知、本産品風險揭示書及本産品説明書,充分理解並自願承擔本産品相關風險。 機構客戶蓋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加蓋銷售網點公章) 年 月 日
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乾元—天天盈”(按日)開放式資産組合型人民幣理財産品説明書
一、産品要素
産品編號 |
TJ072014100000Y01 |
産品説明書版本 |
2016年7月第1版 |
全國銀行業理財資訊登記系統編碼 |
C1010514010352 |
産品中文商業全稱 |
“乾元—天天盈”(按日)開放式資産組合型人民幣理財産品 |
産品專業名稱 |
“乾元—天天盈”(按日)開放式資産組合型非保本浮動收益型人民幣理財産品 |
産品類型 |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
産品內部風險評級 |
(兩盞警示燈) |
適合客戶 |
(收益型、穩健型、進取型、積極進取型個人客戶以及機構客戶) |
本金和收益幣種 |
人民幣 |
産品認購期 |
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8日 産品認購期內,客戶將認購投資本金存入客戶指定賬戶之日至本産品成立日(不含)期間,客戶可獲得認購投資本金的活期存款利息,認購期內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計入投資本金。 |
産品成立日 |
2014年10月9日 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有權結束募集並提前成立産品,並至少於提前成立日進行公告,産品成立日以公告為準。 |
産品期限 |
無固定期限 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有權提前終止産品。 |
産品運作週期 |
每1個自然日為産品的1個運作週期。 |
産品工作日 |
産品存續期內每一銀行法定工作日為産品工作日(非中國大陸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如遇特殊情況,以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具體公告為準。 |
産品申購/追加投資/贖回期 |
産品存續期內任一産品工作日的1:00—15:30。 |
産品申購/追加投資/贖回渠道 |
1.産品申購/追加投資/贖回期內,客戶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指定網點申請申購/追加投資/贖回,申請僅在網點營業時間內受理。 2.産品申購/追加投資/贖回期內,客戶可通過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申請申購/追加投資/贖回。 3.如客戶首次購買理財産品,需在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指定網點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後方可在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購買。 |
鉅額贖回和單個客戶累計贖回限額 |
1.若某一産品工作日發生鉅額贖回,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分行有權拒絕觸發鉅額贖回條款的贖回申請,並於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