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非存款、産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尊敬的客戶:
理財産品管理運用過程,可能會面臨多種風險因素。因此,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監管規定的要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管理人)鄭重提示:
本期産品為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産品,不保證本金和收益,請您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本期産品期限90天(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對本期産品進行展期和提前終止),存續期內産品不接受申購或贖回申請。本期産品內部風險評級級別為三盞警示燈 ,風險程度屬於中等風險。最不利情況下,資産組合無法回收任何本金和凈收益,客戶將損失全部本金。産品適合於穩健型、進取型及積極進取型客戶。
如影響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因素發生變化,請及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內部風險評級説明如下:
風險標識 |
風險水準 |
評級説明 |
適用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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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風險 |
不提供本金保護,客戶本金虧損的概率較低,但預期收益實現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
穩健型 進取型 積極進取型 |
注:本風險評級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評級結果,該評級僅供參考,不具備法律效力。
在您選擇購買理財産品前,請注意投資風險,仔細閱讀理財産品銷售文件,了解理財産品具體情況。您應在詳細了解和審慎評估理財産品的資金投資方向、風險評級及預期收益等基本情況後,自主決定購買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資産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財産品。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您應本著“充分了解風險,自主選擇購買”的原則,謹慎決策,自主決定將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購買本期産品。在購買本期産品後,您應隨時關注産品的資訊披露情況,及時獲取相關資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擔下述風險:
1. 政策風險:本期産品是依照當前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産品的受理、投資運作、清算等業務的正常進行,並導致本期産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損失,也可能導致本期産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其他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而導致本期産品被宣告無效、撤銷、解除或提前終止等。
2. 信用風險:本期産品的基礎資産項下義務人可能出現違約情形,則客戶可能面臨收益損失、本金部分損失、甚至本金全部損失的風險。
3.衍生産品風險:本理財産品中,投資于基礎資産所産生的收益將投資于衍生産品。本期産品所投資的衍生品為場外期權,所涉及風險為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在衍生産品發生風險的情況下,該部分收益可能全部損失。
4. 流動性風險:産品存續期內,客戶無提前終止權,不可贖回本期産品,可能導致客戶需要資金時不能隨時變現,並可能使客戶喪失其他投資機會的風險。
5. 市場風險:本期産品的基礎資産價值受未來市場的不確定影響可能出現波動,從而導致客戶收益波動、收益為零甚至本金損失的情況。
6. 管理風險:本期産品資金將投資于非標資産、貨幣市場工具類資産及其他基礎資産,基礎資産管理方受經驗、技能、判斷力、執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對産品的運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響,並因此影響客戶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損失。
7. 利率及通貨膨脹風險:在本期産品存續期限內,即使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存款基準利率,本期産品的預期收益率可能不會隨之予以調整,因此,存在本期産品的預期收益率及/或實際收益率低於人民銀行存款基準利率的風險。同時,本期産品存在客戶預期收益率及/或實際收益率可能低於通貨膨脹率,從而導致客戶實際收益為負的風險。
8. 抵質押物變現風險:本期産品部分基礎資産項下可能設定抵質押等擔保品,如發生該部分基礎資産項下義務人違約等情形時,將會對抵質押物進行處置,如抵質押物等不能變現或不能及時、足額變現或抵質押物的變現價值不足以覆蓋該部分基礎資産本金及預期收益,則可能影響客戶預期收益,甚至發生本金損失。
9. 資訊傳遞風險:中國建設銀行將按照本説明書有關“資訊披露”的約定進行産品資訊披露。客戶應根據“資訊披露”的約定及時進行查詢。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産品資訊,並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因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另外,客戶預留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效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如客戶未及時告知聯繫方式變更,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可能在其認為需要時無法及時聯繫到客戶,並可能會由此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由此而産生的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10. 産品不成立風險:如本期産品募集期屆滿,認購總金額未達到産品規模下限(如有約定),或市場發生劇烈波動,或發生本期産品難以成立的其他情況,經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判斷難以按照本期産品説明書規定向客戶提供本期産品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産品不成立。
11.提前終止風險:産品存續期內,若市場發生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或發生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認為需要提前終止本期産品的其他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提前終止産品,在提前終止情形下,客戶面臨不能按預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預期收益的風險。
12.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金融市場危機、戰爭或國家政策變化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銀行系統故障、通訊故障、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發生,可能對産品的成立、投資運作、資金返還、資訊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響,甚至可能導致産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損失。對於由於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任何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您在簽署《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前,應當仔細閱讀客戶權益須知、本風險揭示書及本期産品的産品説明書的全部內容,同時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了解本期産品的其他相關資訊,並自己獨立做出是否購買本期産品的決定。
您簽署本風險揭示書、客戶協議書,並將資金委託給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作是您真實的意思表示。本風險揭示書及相應的客戶協議書、産品説明書、客戶權益須知將共同構成貴我雙方理財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風險揭示方: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簽字與簽章見下一頁)
簽字與簽章
個人客戶請在下面填寫您的風險承受能力評級、抄錄風險揭示語句並簽字:
客戶聲明:本人在購買本期産品前已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且該評估結果具有效力。
本人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由客戶自行填寫)
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為確保客戶充分理解本期産品的風險,請在確認欄抄錄以下語句並簽名: 本人已經閱讀風險揭示,願意承擔投資風險。本人明確知悉並同意本理財産品投資于基礎資産所産生的收益將投資于衍生産品。本人完全理解、有能力承擔並且願意承擔相關衍生産品交易的風險。
客戶抄錄:
客戶簽名: (客戶聲明:投資決策完全是由客戶獨立、自主、謹慎做出的。客戶已經閱讀客戶協議書所有條款(包括背面)、客戶權益須知、本期産品風險揭示書及本期産品説明書,充分理解並自願承擔本期産品相關風險。)
年 月 日 |
(加蓋銷售網點公章) 年 月 日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乾元-贏來贏往”
雲南分行2016年第1期黃金掛鉤看跌型(B類)
理財産品説明書
一、産品要素
産品編號 |
YN072016001003M02 |
産品登記編碼 |
C1010516004568 |
産品中文商業全稱 |
“乾元-贏來贏往” 2016年第1期黃金掛鉤看跌型理財産品 |
産品專業名稱 |
“乾元-贏來贏往” 2016年第1期黃金掛鉤看跌型非保本浮動收益型人民幣理財産品 |
産品類型 |
非保本浮動收益型 |
産品內部風險評級 |
(三盞警示燈) |
適合客戶 |
穩健型、進取型、積極進取型個人客戶 |
本金和收益幣種 |
人民幣 |
發售規模 |
規模上限不超過4億元人民幣 |
投資期限 |
90天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提前終止和展期産品。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終止産品時,將至少於提前終止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展期産品時,將至少於産品到期日之前5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
産品募集期 |
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7日 1.在上述募集時段內,客戶可通過我行指定網點購買本期産品,具體購買時間以網點公告的營業時間為準。 2.産品募集期內,客戶將投資本金存入客戶指定賬戶之日至本産品成立日(不含)期間,客戶可獲得投資本金的活期存款利息,募集期內的活期存款利息不計入投資本金。 |
投資起始日 |
2016年6月28日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結束募集並提前成立産品,並至少於提前起始日進行公告,産品起始日以公告為準。 |
投資到期日 |
2016年9月26日 産品到期日至産品兌付日之間不計算投資收益或存款利息。 |
産品工作日 |
産品存續期內每一銀行法定工作日為産品工作日(非中國大陸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如遇特殊情況,以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體公告為準。 |
銷售渠道 |
通過網點櫃檯、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智慧銀行STM等渠道發售。 |
認購起點金額 |
個人客戶認購起始金額為10萬元。 |
追加認購金額單位 |
個人客戶認購遞增金額為1000元的整數倍。 |
銷售區域 |
雲南分行 |
産品用途 |
本産品滿足客戶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理財需求。 |
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 |
如本理財産品成立且投資者持有該理財産品直至到期,按照掛鉤標的的價格表現,掛鉤價格詳見本産品説明書第四(三)部分。如果掛鉤資産到期下跌,客戶年化收益率為5.6%;如果掛鉤資産到期上漲,客戶年化收益率為1.5%。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根據市場情況和産品運作情況等因素調整預期年化收益率,並至少於新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啟用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
産品費用 |
本産品收取的固定費用為産品銷售費、産品託管費和産品管理費。 詳見本産品説明書第四部分理財收益與費用説明。 |
稅款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負責代扣代繳客戶購買本期産品的所得稅款。 |
其他 |
1.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根據需要對産品進行優化或升級,並至少於産品優化或升級啟用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2.本期産品不具備質押等擔保附屬功能。 |
二、投資管理
(一)投資範圍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本期産品募集資金投資于基礎資産(股權類資産、債權類資産、債券及貨幣市場工具類資産,以及其他符合監管要求的資産或資産組合)以及與黃金掛鉤的衍生産品。其中投資于衍生産品的資金來源於基礎資産所産生的收益。
掛鉤標的如下:
黃金: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主力合約(AU1612)收盤價(以産品到期日上期所網頁公佈的數據為準)。
若屆時上海期貨交易所沒有報價,建設銀行將以公正的態度和理性的商業方式確定價格。
産品存續期內,本産品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産發生變更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資産變更後五個工作日內披露有關情況。産品存續期內,本産品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産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即資産根據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風險分類從正常類或關注類轉為不良類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於認定資産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披露有關情況。
(二)投資團隊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國有控股商業銀行之一,擁有專業化的銀行理財産品投資管理團隊和豐富的投資經驗。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秉承穩健經營的傳統,發揮自身優勢,為産品運作管理提供專業的投資管理服務,力爭幫助客戶實現收益。
(三)參與主體
理財産品管理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行
産品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行
三、産品運作説明
(一)産品規模
1.本期産品規模上限:4億元。如本期産品在認購期內認購金額達到本期産品規模上限,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利但無義務停止本期産品的認購,已經購買成功的客戶不受影響。
2.本期産品規模下限3000萬元人民幣,若理財産品募集金額未達到規模下限,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利但無義務宣佈理財産品不成立,並於理財産品募集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將客戶認購資金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在途期間客戶投資本金不計息。
3.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根據市場情況等調整産品規模上、下限,並至少於調整規模上、下限之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二)認購/申購/追加投資/贖回
客戶認購本期産品,應提前將理財資金存入客戶指定賬戶。
本期産品運作期間,不開放申購、追加投資和贖回。
四、理財收益與費用説明
(一)本金及收益風險
1.本期産品不保障本金及收益安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本期産品不代表對本期産品的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諾。
2.風險示例
若經管理,投資的資産組合年化凈收益率在扣除産品銷售費、産品託管費等相關固定費用後,剩餘收益率如小于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則客戶收益按剩餘收益率計算。在資産組合無法回收任何本金和凈收益的最不利情況下,客戶將損失全部本金。
3.風控措施
本期産品運作符合銀監會對單獨發行理財産品的各項監管要求,産品項下的各類資産投資流程符合中國建設銀行現行規定。本産品利用基礎資産的投資收益投資于高風險的期權類資産,對於客戶的本金有著較大的保障。
(二)費用
本期産品收取的固定費用為産品銷售費、産品託管費和産品管理費,上述費用在計算客戶年化收益率前扣除。其中,産品銷售費為産品規模的0.5%/年,産品託管費為産品規模的0.05%/年,超出預期收益率部分為我行管理費。
(三)客戶年化收益率
1.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2.投資者預期年化收益率與黃金的期初與期末價格掛鉤,其中期初價格指産品成立日當天投資標的的收盤價,期末價格是指産品到期日當天投資標的的收盤價。理財産品預期收益率根據以下條款確定。
黃金
(1)黃金期初價格為産品成立日上海期貨交易所黃金期貨主力合約(AU1612)收盤價,期末價格為産品到期日上海期貨交易所公佈的黃金期貨主力合約收盤價,該價格以産品到期日上期所網頁公佈的數據為準。
(2)若産品到期日,黃金期末價格低於期初價格,則理財産品預期投資收益率為5.6%/年。
(3)若産品到期日,黃金期末價格高於或等於期初價格,則理財産品預期投資收益率為1.5%/年。
(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四)客戶所得收益
1.所得收益計算公式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客戶投資本金、産品期限(天數)及實際年化收益率按日計算收益。
客戶所得收益=投資本金×實際年化收益率×産品期限(天數)÷365
産品期限(天數)是指理財産品成立日(含當日)至到期日(不含當日)期間的天數。
2.計算示例
假設客戶投資本金為1,000,000.00元,本期産品期限為90天,客戶持有至到期日:
黃金
(1)假設客戶投資本金全部投資于黃金,並假設黃金期初收盤價格為300元/克,若在産品到期日,黃金收盤價格低於300元/克,則客戶獲得的理財産品到期收益率為5.6%/年,持有到期後客戶獲得收益為13808.22元(1,000,000×5.6%×90÷365≈13808.22)。
(2)假設客戶投資本金全部投資于黃金,並假設黃金期初收盤價為300元/克,若在産品到期日,黃金收盤價格高於或等於300元/克,則客戶獲得的理財産品到期收益率為1.5%/年,持有到期後客戶獲得收益為3698.63元(1,000,000×1.5%×90÷365≈3698.63)。
(上述示例採用假設數據計算,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五、理財産品到期本金及收益兌付
(一)正常兌付
客戶持有本期産品至産品到期日,客戶的投資本金和應得收益在産品到期後一次性支付。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産品到期日後3個産品工作日內將客戶投資本金和應得收益返還至客戶指定賬戶,如遇中國大陸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則順延。
(二)非正常兌付
客戶持有産品至産品到期日,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向客戶提前兌付、延期兌付或者分次兌付,並於發生上述情形後的3個産品工作日內公告兌付方案。
(三)展期
産品到期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市場和産品運作情況等,有權利但無義務決定是否延長産品期限。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決定延長産品期限,將至少於産品到期日之前5個産品工作日公告延長後的産品期限及到期日等資訊。
六、提前終止
(一)在本期産品存續期間,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提前終止産品。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終止本期産品時,將至少於提前終止日之前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並在提前終止日後5個産品工作日內向客戶返還投資本金及應得收益,應得收益按實際理財期限(天數)和實際年化收益率計算。
(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終止本期産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如遇國家金融政策出現重大調整並影響到本期産品的正常運作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期産品。
2.因市場發生極端重大變動或突發性事件等情形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利但無義務提前終止本期産品。
(三)提前終止時收益計算示例
假設客戶投資本金為1,000,000.00元,實際理財天數為60天,實際年化收益率3.10%,則客戶收益為:
客戶收益=1,000,000.00×3.10%×60÷365≈5095.89(元)
(上述示例採用假設數據計算,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
七、資訊披露
(一)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站雲南省分行站點(網址為:http://www.ccb.com/yn/)披露産品以下相關資訊:
1.在産品成立、到期或發生對産品産生重大影響之情形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産品成立、産品到期、重大影響事件等資訊;
2.若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期産品行使提前成立權,則至少於提前成立日進行公告;
3.若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期産品調整産品規模上、下限,調整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行使提前終止權,優化或升級産品等,則在調整産品規模上、下限之日,新的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啟用日,提前終止日,産品優化或升級啟用日之前至少2個産品工作日進行公告;
4.如本期産品發生到期時的提前、延期、分次兌付情形,則于該情形發生後的2個産品工作日內進行公告;
5.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期産品行使展期權,則至少於産品到期日之前5個工作日公告。
請客戶注意及時在上述渠道自行查詢。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站雲南省分行站點(網址為:http://www.ccb.com/yn/)客戶網上銀行披露産品以下相關資訊:在産品成立、到期情形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發佈産品成立、産品到期資訊,包括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産的情況;如産品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産發生變更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資産變更後五個工作日內披露有關情況;如産品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産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於認定資産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後的5個産品工作日內披露有關情況。
請客戶注意及時在上述渠道通過輸入有關資訊自行查詢。
(二)客戶同意,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過上述渠道進行資訊披露,如果客戶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客戶無法及時了解産品資訊,因此而産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時獲知資訊而錯過資金使用和再投資的機會等)全部責任和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三)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客戶提供本期産品相關帳單資訊。本期産品存續期內,個人客戶可憑本人身份證件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財産品客戶協議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網點列印本期産品相關帳單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