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主題
大眾龍卡積分好禮,金秋送爽
二、活動對象
上海大眾龍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簡稱持卡人)
三、活動時間
2011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四、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持卡人登錄mysvw.com 網站上的線上商城活動頁面,線上提交兌換資訊,使用上海大眾龍卡積分全額兌換活動禮品。
五、活動細則
1. 本活動僅限上海大眾龍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簡稱持卡人)參加,同一主卡持卡人名下所有上海大眾龍卡主附卡積分合併計算。
2. 活動時間為2011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3. 活動期間,持卡人登陸mysvw.com 網站上的“線上商城”進行積分兌換,如有疑問可撥打上海大眾銷售服務熱線400-820-1111諮詢。兌換操作經持卡人在網站上確認後,不得撤銷。我行有權根據持卡人登記的資訊進行身份驗證並決定是否完成兌換。
注:上海大眾銷售服務熱線400-820-1111服務時間為每天9:00-20:00
4. 本活動兌換為非實時積分兌換,我行有權審核持卡人卡內是否有足夠積分,如有足額積分,則兌換成功。如積分餘額不足,則兌換失敗,我行不扣減卡內積分,且持卡人不可替換其他物品。
5. 積分兌換成功,由我行扣除持卡人相應積分。禮品一經兌換,概不退換。
6. 兌換禮品數量有限,先兌先得,每名持卡人可兌換多件商品,但同一種商品最多只能兌換2件。
7. 兌換禮品時,持卡人須登記本人真實資訊。如登記資訊不實導致兌換失敗,責任由持卡人本人承擔。
8. 積分兌換的商品不開具發票,禮品圖片僅作參考,以實物為準,將由上海大眾線上商城統一郵寄至申請兌換時登記的寄送地址,持卡人無需額外支付郵寄費用。
9. 所有的兌換禮品品質均由供應商負責。
10. 上海大眾龍卡網站和上海大眾銷售服務熱線提供的積分查詢僅供參考,有效積分餘額以上海大眾龍卡信用卡對帳單為準。
11. 我行有權根據需要取消本活動或修訂本規定,並經相關途徑(如銀行網站、對帳單、短信、報刊或各分支網點等)公佈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