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産品名稱:出口信貸(Export Credit)
二、産品描述:
作為一家出口企業,您是否想在出口競標中獲得優勢地位,提高自身的國際競爭力?您是否想更快更安全地收匯,加速資金週轉?您是否正在為銀行授信額度不足,出口項目缺少資金而煩惱?
當您在進軍海外市場時遇到這樣的情況時,請考慮中國建設銀行出口信貸業務。
出口信貸指國家為支援本國産品出口,加強本國産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通過官方金融機構採取直接融通資金或通過提供保險/利息補貼等方式鼓勵本國金融機構對本國出口商或外國進口商或進口商銀行提供信貸支援的中長期政策性融資業務。當前,我國出口信貸業務的官方金融機構為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政策性支援方式一般是提供出口信用擔保或保險。
三、詳細內容:
業務種類
我行出口信貸的主要方式為出口買方信貸、出口賣方信貸以及出口信貸再融資。
出口買方信貸是指在大型機器設備或成套設備貿易中,銀行向國外進口商或國外進口商銀行提供的用於購買上述設備的出口信貸支援。
出口賣方信貸是指在大型機器設備與成套設備交易中,為便於出口商以延期收款方式出售設備,銀行向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信貸支援。
出口信貸再融資指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信保公司)提供政策性保險前提下,由我行為出口企業及對外工程承包企業提供的中長期(一年以上)應收賬款權益轉讓業務。
申請條件
申請出口買方信貸需符合以下條件:
l 貿易合同的金額不低於400萬美元;
l 進口商以現匯即期支付的比例,一般不低於合同金額的15%,船舶在交船前不低於合同金額的20%;
l 貿易合同必須符合進出口雙方國家和政府的有關法律規定,獲得雙方政府的批准,取得進口國外匯管理部門同意匯出全部貸款本息及費用的文件(適用於外匯管制國家);
l 貿易合同須按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出口信用保險。
申請出口賣方信貸需符合以下條件:
l 客戶經營管理及財務狀況良好,有獨立的資産處置權,有履行出口合同的能力,並在建設銀行開立賬戶;
l 出口項目經濟效益良好,換匯成本合理,各項配套條件落實;
l 客戶必須提供經建設銀行認可的還款擔保;
l 貿易合同的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上;
l 進口商以現匯即期支付的比例,一般不低於合同金額的15%,船舶在交船前不低於合同金額的20%;
l 貿易合同必須符合進出口雙方國家和政府的有關法律規定,獲得雙方政府的批准;
l 須獲得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險。
申請出口信貸再融資需符合以下條件:
l 商務背景真實、合法;
l 出口商是在我國註冊的具有出口經營權(外貿權)且財務狀況良好的法人。對於大型工程承包項目,出口商應該具備相關業務資質(外經權)和項目經驗;
l 進口商和擔保人的資信在我行可接受範圍內;
l 已由信保公司出具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保單和保險單明細表;
l 在建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無逾期等不良記錄,未被列入稅務、海關、外匯管理等國家機關的通報的違規行為名單。
四、幣種和期限
幣種包括人民幣貸款和外幣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船舶融資一般不超過15年,且不得超過出口信用保險期限。
五、利率
外匯貸款按照總行規定的同期現匯貸款利率執行,人民幣貸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我行規定的利率執行。
六、客戶流程
出口買方信貸:
l 申請:在對外投標及簽訂貿易合同前,客戶應向銀行提供各種相關資料。(一)出口信貸申請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出口企業經營狀況、財務狀況、資信狀況及與我行合作情況,項目概況和項目經濟效益分析,貸款用途,還款來源以及擔保情況,進口商及其銀行的簡介及資信狀況;(二)主要商務條件;(三)國家主管部門對出口項目的批准文件;(四)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出具的興趣函、支援函或意向函;(五)中國建設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l 我行受理、核準及審批。
l 簽定協議:銀行調查審批後認為可行的,銀行對外簽約部門負責與有關方面簽訂貸款協議及相關協議。一般包括貸款協議、出口信貸保險協議、銀團內部協議及銀行與客戶間的協議。
l 報批:貸款協議簽訂後,應報國家外管局批准(貸款協議的所有前提條件滿足後,銀行通知客戶及出口商貸款協議生效,商務合同在貸款協議生效之後生效。原則上,貸款協議須在利息補償協議、銀團內部協議簽訂和信用保險協議簽訂後才能生效,而信用保險協議生效是貸款提取的首要前提條件)。
l 銀行發放貸款:與一般貸款不同,買方信貸應先有境外要求提款,再對出口商劃款(如為銀團貸款,還須通知參加行),而且一般是分次貸款。
l 具體程式為:出口商交單-經辦行送單-國外借款銀行審單、轉單-進口商承付-國外借款銀行發提款指令-經辦行劃款。
l 還款:在提款結束後,客戶應根據銀行提供的付息、還款計劃表償還銀行本金、利息或(及)利息補償。
出口賣方信貸:
l 申請:在對外投標及簽訂貿易合同前,出口商向銀行提出申請,並提交《出口賣方信貸申請書》。客戶應向銀行提供各種相關資料。主要有: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貸款證卡;經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師事務所核準的前三個年度及上個月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業,提交自成立以來的年度和近期報表);稅務部門年檢合格的稅務登記證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業董事會(股東會)成員和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等;擔保人相關材料;出口項目概況和經濟效益分析;用款還款計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國家有權部門的批復;出口合同的草本及必要的進口批准文件;出口信用保險意向書;國外銀行的付款擔保函或其他付款保證文件;建設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l 我行受理、核準及審批。
l 簽定協議:銀行調查審批後認為可行的,出口商與銀行談判、簽訂貸款協議及相關協議。
l 落實擔保手續:合同簽定完畢後企業需落實第三方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辦理有關擔保登記、公證或抵押物保險、質物交存銀行等手續。
l 銀行發放貸款:銀行按貸款協議的規定逐筆發放貸款。
l 還款:出口商應按貸款協議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客戶借人民幣還人民幣,借外匯須以同種貨幣歸還。
出口信貸再融資
l 申請:出口商向銀行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資料,主要有客戶需向我行提供以下材料:(一)體現中長期應收款債權的全套票據及雙方協商同意的其他書面文件;(二)商務合同及合同規定的全套出口單據;(三)原出口賣方信貸保險單及保險明細表;(四)中國建設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l 我行受理、核準及審批。
l 簽定協議:銀行審批後認為可行的,出口商與銀行談判、簽訂《出口信用保險項下應收賬款債權轉讓協議》及相關協議。
l 落實出口信貸再融資資金髮放的前提條件:(一)出口商已經履行商務合同的主要義務,並承諾繼續履行商務合同項下的其他任何義務;(二)我行收到完工驗收或交貨證明;(三)如有銀行提供出口賣方信貸,上述貸款銀行允許客戶提前還款。
l 融資發放及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