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産品名稱:代理港幣結算和外幣清算
二、産品介紹:
我行根據與境內外幣支付系統參與者簽訂的代理港幣結算服務協議,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境內外幣支付系統提交的清算結果為參與者進行境內港幣結算的業務。
我行是境內外幣系統八個幣種的直接參與者,可以接受境內股份制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委託,根據代理外幣清算協議,為其提供8個幣種清算服務。
三、産品特點及優勢:
中國人民銀行于2008年4月正式授權我行作為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港幣的代理結算銀行,根據外幣支付系統提交的清算結果為參與者進行港幣的結算,同時,我行也是境內外幣支付系統涉及的八個幣種(美元、港幣、歐元、日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澳大利亞元和英鎊)的參與者,可以為境內股份制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提供代理清算服務。
四、産品用途:
協助境內銀行及金融機構實現在中國境內的外匯資金清算。
五、服務對象:境內銀行及部分非銀行金融機構。
六、幣種:
港幣、美元、歐元、日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澳大利亞元和英鎊
七、服務渠道及網路:我行在全國開辦外匯業務的各分支機構網點。
八、客戶流程:
1.得到中國人民銀行境內外幣支付系統準入的批復文件;
2.提出合作意向;
3.與我行簽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港幣結算服務協議》;
4.提交開戶資料和加入中國人民銀行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的批復的複印件;
5.在我行開立外幣結算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