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業特點
汽車生産商車輛銷售的主要渠道是汽車經銷商,經銷商的銷售情況直接影響生産商的營業收入和市場份額。按照生産商的準入規定,品牌專營的經銷商必須設立4S店,購置相關的車輛售後配套服務設施,且需要大量資金從生産商處購買車輛以備銷售,因此大多數經銷商都有旺盛的融資需求。作為相對特殊靈活的行業,汽車經銷商大多是民營或個體性質,資質參差不齊,籌資能力有限,銀行的信用評級往往不高,有些經銷商很難依靠自身資質獲得銀行融資支援。經銷商融資難的問題,已經引起了生産商的重視。為了擴大銷售和市場份額,生産商紛紛主動找到銀行,採取不同的方式為經銷商提供信用擔保,幫助經銷商獲取銀行的融資支援,為經銷商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銀行服務,並依託銀行的服務網路增強對經銷商的規範管理和有效監控。
二、現金管理需求
1.融資支援:汽車生産商希望銀行為其經銷商提供融資支援,增強經銷商的購車能力,促進經銷商車輛銷售,從而幫助生産商增加銷量,提高銷售收入和擴大市場份額。
2.資金回籠:促進汽車生産商銷售資金的快速回籠,實現汽車生産商對其經銷商資金流的有效監控。
3.綜合服務:在全國範圍內,為汽車生産商、經銷商提供方便、安全、快捷的賬戶開立、銀行結算和資訊查詢等綜合性金融服務。
現金管理需求示意圖
三、現金管理解決方案
(一)總體思路
1.組建汽車金融服務網路,將汽車生産商的上游供應商和下游經銷商納入金融服務體系,幫助汽車生産商快速回籠車輛銷售款。
2.汽車生産商為經銷商提供擔保,承諾對經銷商申請開出的網路銀行承兌匯票承擔全額“逾期回購”,並以汽車合格證做擔保,銀行適當擴大經銷商融資額度,為其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滿足其融資需求,降低融資成本。
3.建立經銷商的融資額度監管體系,降低業務操作風險。
4.充分利用建行網點資源,統一為經銷商提供標準化服務。
(二)方案的兩種模式
1、協辦行模式
由經銷商所在地協辦行為其提供融資支援,並對車證進行監管。
優勢:1)由協辦行提供融資支援,有利於加強對經銷商的本地貸後管理,及時預警信貸風險;2)協辦行對經銷商的車證進行實時監管,可節約經銷商的成本支出。
2、“一點對全國”模式
由一家承辦行為全國各地的經銷商提供融資支援,引入第三方監管機構對車證進行監管。
優勢:1)可以規避第一種模式中存在的各協辦行業務操作、審批流程、收費標準不統一的情況;2)業務中引入了獨立的第三方監管機構,合作各方的地位更加平等。
四、方案實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