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描述
非金融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採用結構化方式,通過發行載體(一般是特殊目的信託)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由基礎資産所産生的現金流作為收益支援的,按約定以還本付息等方式支付收益的證券化融資工具。基礎資産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屬清晰、能夠産生可預測現金流的財産、財産權利或財産和財産權利的組合,不得附帶抵押、質押等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主要包括債權資産(比如租賃債權、企業應收款、保理融資債權、委託貸款債權、信託受益權、股票質押式回購債權、兩融債權等)與收益權資産(比如水電氣費收入、排污費收入、電費收入、路橋收費、客貨運費收入、港口、泊位收入等市政基礎設施收費權以及門票收入等)。
産品適用對象
各類非金融企業,比如工程建設公司,城投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商務部系統租賃公司、水務公司、污水處理服務公司、發電企業、供熱公司、高速公路公司、航空公司、軌道交通企業、公交集團、汽運公司、港口、機場企業、旅遊景區或公園企業等。
服務內容
建設銀行擔任交易安排人、承銷商、資金保管機構、財務顧問等角色,全面負責證券化方案設計、申報發行材料製作、協助報批、監管溝通、仲介協調、宣傳推介、定價、發行、存續期管理等服務。根據客戶的實際需求,建行可為客戶設計多層次、多角度的發行方案,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
産品特點
以企業特定資産所産生的可預測現金流作為還款支援,主要償付來源是特定資産産生的現金流。
特定資産必須是合法合規、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乾淨”資産。
將特定資産的未來現金流在當前變現的一種融資工具。
突破了傳統融資方式的束縛,將融資工具的信用支援從發行人主體信用為主轉移到資産信用為主。
內部信用增級等結構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