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介紹
企業年金基金託管是商業銀行的一種中間業務,它是指商業銀行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與企業年金受託管理機構簽訂企業年金託管合同,成為企業年金資産的託管人,依據法律法規和託管合同約定保管企業年金資産,監督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辦理年金資産的繳費歸集、待遇支付、會計核算、基金估值和資金清算並定期進行資訊報告的金融服務。
企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商業性保險併為養老保險的三大支柱,是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2004年,國家有關部門頒發《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初步確立了國內的企業年金法律法規體系,涉及的當事人包括委託人(企業和職工)、企業年金理事會或法人受託機構、賬戶管理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和其他諮詢服務機構等。
2002年,中國建設銀行獲得中國銀監會頒發的企業年金基金託管業務資格。2005年,中國建設銀行首批獲得原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企業年金託管人資格。目前,中國建設銀行企業年金託管業務的客戶數量和託管資産規模均位列行業前列。
二、服務內容
中國建設銀行作為企業年金基金託管人將與客戶企業年金受託人簽署企業年金託管合同,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可提供以下服務:
1.安全保管企業年金資産;
2.辦理企業年金各託管賬戶的開立;
3.辦理企業年金的繳費歸集和待遇支付;
4.辦理企業年金資産的會計核算和基金估值;
5.辦理企業年金基金的資金清算;
6.監督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7.定期出具託管報告,提交受託人和監管機構。
此外,根據客戶的需求,中國建設銀行還可進一步提供資産移交、績效評價、特色清算、協助客戶培訓、訊息諮詢等多方面、多層次的託管增值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