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為您提供的銀團貸款是指由建設銀行以及其他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採用同一貸款合同,按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您提供資金的貸款方式。
我行銀團貸款業務的主要特色與優勢是,幫助您在較短時間內籌措較大金額的資金;幫助您一次性獲得長期穩定的資金,減少籌資事務,降低籌資風險;幫助您擴大企業影響,進一步增強企業的籌資能力;簡化提款手續,方便開展工作。
銀團貸款的幣種可為人民幣和可自由兌換外幣;銀團貸款適用於短期、中期、長期等各類貸款。
具體辦理程式:
1、申請和委託。您可以向建設銀行各級對公營業機構提出銀團貸款申請並委託我行作為牽頭行籌組銀團貸款,提出時需填寫銀團貸款申請書和銀團貸款委託書;
2、調查評價和市場測試。根據您所申請的貸款評估情況和市場測試結果,提出相應貸款條件。
3、審批和籌組。銀團貸款經我行審批同意後,即可開展銀團貸款籌組工作。
4、簽署協議和提款:擬訂並簽署貸款合同,落實提款先決條件後可支用貸款,同時,代理行按約定進行貸款管理。
銀團貸款的價格由貸款利息和費用兩部分組成,具體費用種類包括承諾費、管理費、參加費、代理費、雜費等;具體利率和費率水準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有關規定,由您與我行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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