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中航信託•天啟【2017】163號六安市集中示範園區PPP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合同》第5.2條第(4)款約定:“信託計劃存續期間,如各受益人授權受託人代為轉讓,受託人可依屆時實際情況於該受益人持有的各期信託單位存續期限屆滿第i年之日代為轉讓其持有的該期全部信託受益權。”現本信託計劃第一期信託單位受益權轉讓基準日定於2018年10月12日,受託人將按信託文件的規定在轉讓基準日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各委託人/受益人分配轉讓價款,信託轉讓價款計算期間為成立日即2017年10月17日(含)至轉讓基準日即2018年10月12日(不含)。
公告詳細內容請見《天啟【2017】163號六安市集中示範園區PPP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第一期信託受益權轉讓公告》。
特此公告!
中國建設銀行江西省分行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