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非法買賣電話卡、銀行卡(以下簡稱“兩卡”)用於電信網路詐騙及其他相關違法犯罪活動問題日益突出,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嚴重侵蝕社會誠信根基,必須堅決依法嚴厲打擊、懲戒和治理。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治安大局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現就依法嚴厲打擊懲戒治理非法買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是實施非法出租、出售、購買“兩卡”(包括手機卡、物聯網卡、個人銀行卡、單位銀行賬戶及結算卡、支付賬戶等)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前,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積極揭發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二、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將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從嚴打擊非法買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全力斬斷非法買賣“兩卡”的黑灰産業鏈。
三、電信行業監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將依法加強行業監管,電信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要按照“誰開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強化風險防控。
四、公安機關將對重點電信運營商和銀行營業網點加強巡查,及時發現非法買賣“兩卡”的可疑人員。涉案“兩卡”較多地區公安機關將逐一到府,與涉案“兩卡”開卡人見面,並簽訂承諾書。
五、對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非法出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卡)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對買賣銀行卡或賬戶的個人實施懲戒的通知》(銀發【2019】304號)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卡)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得新開戶等懲戒措施。相關單位和個人對懲戒提出申訴的,經公安機關確認後,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將及時解除相關懲戒措施,恢複業務辦理,對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並處理的非法出租、出售、購買電話卡的失信用戶,電信行業監管部門將聯合公安機關,推動實施相關懲戒措施。
廣大人民群眾要提高防範意識,切莫貪圖小利、心存僥倖,非法買賣“兩卡”,並積極向公安機關反詐騙中心舉報涉“兩卡”的違法犯罪線索,打一場打擊懲戒治理非法買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的人民戰爭。
本通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