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一家在華的三資企業,因業務發展尋求人民幣融資,可是又沒有合格的抵押品,也找不到本地企業為自己擔保。那我們建議您持境外主辦銀行出具備用信用證來我行申請辦理備用信用證擔保貸款業務,以滿足您對人民幣融資的需求。
一、 産品名稱:備用信用證擔保貸款
(LOAN AGAINST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二、産品介紹:
我行以其他銀行(包括外資銀行和中資銀行的海外分行)開具的備用信用證(或保函)作擔保,向在華外商投資企業發放貸款。
三、産品特點及優勢:
以備用信用證(或保函)為擔保發放貸款是我行與外資銀行合作、向外商投資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客戶提供服務的重要産品。備用信用證條款簡潔、明瞭,所有條件均以提供單據的方式滿足(即單據化),並遵循國際慣例,不易引起糾紛;它由銀行提供擔保,屬於信用級別最高的擔保方式之一;因此,備用信用證應用廣泛,尤其適用於國際間的業務往來。通過這項産品,外資銀行可借助我行延伸其對客戶的服務,滿足其客戶的融資需求(特別是對人民幣資金的需求)。
四、産品用途:
為在華三資企業提供融資(主要是人民幣融資)。
五、服務對象:在華三資企業。
六、服務特點
1.單據化,遵循國際慣例(UCP600及ISP98),不易引起糾紛,尤其適用於國際間業務往來。
2.由備用信用證(或保函)的開出行提供擔保,開證銀行承擔第一性的付款責任,屬於信用級別最高的擔保方式之一。
七、關聯産品
我行接受外資銀行開立的備用信用證(或保函)擔保除了可為客戶發放貸款外,還可為客戶減免開證保證金、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出具反擔保等。
八、幣種和期限
我行目前接受的備用信用證擔保幣種為美元、港幣、歐元、日元、英鎊和瑞士法郎,貸款幣種主要為人民幣。貸款期限可以分為短期(1年以內,含1年)、中期(1-3年,含3年)和長期(3至5年,含5年),備用信用證期限一般要比貸款期限長15天(主要為留出追索時間)。
九、價格
執行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貸款利率或總行規定的相關利率(分行有一定的浮動許可權)。
十、服務渠道及網路
我行總行公司業務部和37家一級分行及其授權的二級分行均可受理客戶申請,辦理備用信用證擔保項下的人民幣貸款業務。
十一、客戶流程
1.客戶向我行提交貸款申請、備用信用證(或保函)開證行名稱、備用信用證(或保函)樣本及其他相關材料;
2.我行內部審批通過、收到其他銀行開來的備用信用證正式文本並驗證其真實性後,與客戶簽訂有關貸款合同;
3.獲得並使用銀行發放的貸款;
4.我行發放貸款。
十二、法律或慣例
遵循國際商會第500號(UCP600)出版物及ISP98中的相關規定。如出現業務糾紛,可以向國際商會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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