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業務定義
對公黃金積存指客戶(包括企業、機構、同業)與建行簽訂本協議後,在建行規定的交易時間內,客戶可採取定期積存或積存實時買入的方式,從建行買入黃金積存份額存入黃金積存賬戶,該積存金份額可辦理實時賣出或上海黃金交易所AU9999原料 金兌換及提取。對公黃金積存可用於主動投資、套期保值、資産配置。
2. 産品特點
(1)交易渠道豐富,客戶可通過櫃面、網銀、手機銀行多種渠道交易。
(2)流動性強,T+0交易,交易資金實時清算、即時到賬。
(3)投資方式多樣,可實時買賣,亦可設置定期積存計劃,定期扣款,平抑價格波動。
(4)可兌提實物,具有上海黃金交易所詢價交易資質的客戶可以積存金持倉份額等量兌換AU9999原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