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業特點
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財政收入,無論是稅收收入還是非稅收入,按規定的程式和繳庫方式通過銀行間清算系統及時劃入國庫單一賬戶。資金支付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採取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財政部門授權預算單位支付),財政部門或預算單位將資金支付到商品或勞務提供者。
二、現金管理需求
代理銀行按照與財政、稅務、海關等部門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及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安全地辦理各項財政性資金的收繳、支付、清算業務。
三、現金管理解決方案
(一)財政直接支付業務
1.賬戶設置:財政部門在代理銀行營業網點開立財政直接支付零餘額賬戶。
2.財政部門資金支付:代理銀行接收到財政部門支付申請後為財政部門辦理對外支付。
(二)財政授權支付業務
1.賬戶設置:預算單位在代理銀行營業網點開立財政授權支付零餘額賬戶。
2.預算單位資金支付:代理銀行在支付限額範圍內根據預算單位提出的支付申請為其辦理對外支付。
(三)代理財政非稅收入收繳業務
1.賬戶設置:財政部門在代理銀行開立財政非稅收入專用賬戶,基層收繳單位在代理銀行開立財政非稅收入收繳專用賬戶。
2.收繳資金的上繳:代理銀行將上繳資金,經收繳單位財政非稅收入收繳專用賬戶,上繳財政部門財政非稅收入專用賬戶,同時登記收繳票據資訊。
(四)銀關通業務
1.賬戶設置:通關企業在代理銀行開立的用於網上稅費支付的繳款賬戶。
2.通關企業繳交關稅:通關企業通過中國電子口岸辦理網上支付稅費業務,海關係統發送指令至代理銀行,代理銀行銀關通業務系統自動完成稅費劃轉,並將稅費上繳國庫。
(五)財稅庫行聯網繳稅業務
1.支援納稅人各種稅收申報方式下的繳稅行為。
2.資訊實時報告:繳稅企業可通過代理銀行系統終端查詢對賬資訊等。
(六)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業務
1.賬戶設置
(1)在建行分別按全國、省、市、縣級共設四級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專戶” 做實總賬戶,核算專門用於養老金個人賬戶做實的資金。
(2)各級做實總賬戶臺賬下設參保單位分戶,單位的資訊由社保管理部門提供,無單位的設為“其他單位”。單位總賬下設個人總戶,用於記錄個人賬戶資金資訊。
2.主要功能
(1)各級社保管理部門可以通過建設銀行的網上銀行,對本級及下轄各級養老保險基金賬戶進行資金歸集、劃撥,能夠查詢資金歸集及劃撥情況,包括賬戶餘額、明細等。
(2)養老金個人賬戶做實能夠向參保人和各級社保基金管理部門提供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做實資金資訊,確保專用賬戶實際資金與個人賬戶的虛擬資金相對應。
四、方案實施效果
財政部門 |
1.減少基層單位資金佔用,規範基層單位資金用途,控制基層單位資金使用。 2.有利於規範操作和管理監督,增強財政性資金收繳透明度。 |
財政基層預算單位 |
避免資金留存,減少資金風險。 |
社保單位 |
方便社保機構查詢、統計、監控所轄社保基金賬戶以及參保單位和參保人的相關資金資訊情況。 |
社保參保人 |
為參保人提供專用折,方便參保人查詢、列印個人參保資金資訊。 |
海關繳費企業 |
1.提供了電子化海關關稅繳交方式,極大的提高了海關通關效率和企業資金運用效率。 2.電子保函能夠解決企業資金臨時短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