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産品標準定義
證券質押信貸,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或者第三人合法持有的證券作為質押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保證、貿易融資、信用證、收益權轉讓等表內、表外信貸業務。持有質押證券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貸款人為質權人。
證券質押監控,是指我行對公司客戶(含小企業客戶,以下簡稱“公司客戶”)以其自有或者第三人合法持有的股票、基金和債券等合格金融質押品(以下簡稱“質押證券”)進行質押登記、評估、監控以及風險處置時所涉及的各項業務。其中,持有質押證券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貸款人為質權人。出質人包括企(事)業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二、業務特點與優勢
1.面向各類對公客戶,適用對象廣泛。
2.專業質押登記服務,手續輕鬆辦理。
3.系統先進專人監控,管理精細安全。
4.專業專注經驗豐富,貸款省心省力。
三、産品服務對象
借款人應為境內依法註冊的企(事)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證券公司除外)。出質人包括企(事)業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
四、幣種和期限
幣種為人民幣。證券質押信貸業務的期限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原則上最長為一年(含一年),對優質客戶可適當放寬期限到兩年(含兩年),但不得超過質押證券的有效凍結期限。借款合同到期後,不得展期,新發生的質押信貸業務按辦法規定重新審查辦理。建設銀行可以按照《中國建設銀行額度授信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為優質客戶提供承諾性可迴圈額度。
五、服務價格
1.利率:證券質押信貸業務項下信貸品種的利率水準及計結息方式按照建設銀行利率政策執行。
2.費率:辦理證券質押信貸業務過程中發生的按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相關規定收取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或出質人承擔。我行收取的相關手續費,按中國建設銀行服務價格目錄表中“抵押資産監管手續費”相關標準執行。
六、服務渠道及網路
分支行營業機構、對公客戶經理。
七、具體辦理流程
1.提供材料:
借款人申請證券質押信貸業務時,根據我行要求提供相應材料,並保證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
2.材料審核並簽訂合同:
我行對借款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可靠性進行盡職調查後,按照程式進行業務申報審批。經審批同意後,我行與借款人簽訂《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並與出質人簽訂《證券質押合同》。
3.開立賬戶:
我行為出質人或借款人開立證券質押信貸業務專用存款賬戶,用於質押證券出現價值缺口時繳存保證金。我行將監控資金流向,防止銀行信貸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期市。
4.質押登記:
對符合質押條件的證券,我行通知出質人按照登記結算機構相關文件的規定,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證券質押信貸業務的提款條件:證券質押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質押權利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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