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市場業務是金融機構間短期資金融通的業務,産品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內,主要産品包括本外幣信用拆借、債券回購和同業存單發行。各類金融機構可通過貨幣市場進行資金融通流動性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實現投融資決策。我行貨幣市場客戶範圍為符合相關規定的各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市信用社、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外資金融機構、基金管理公司及其管理的各類基金和特定資産管理組合、保險産品、信託公司設立的信託專用債券賬戶、證券公司資産管理計劃、非金融機構、境外銀行等。我行作為公開市場一級交易商、Shibor報價行以及外匯做市商,本外幣貨幣市場業務交易量名列前茅,定價報價能力突出,是國內具有突出地位的貨幣市場交易商。
具體産品如下:
①信用拆借:指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之間資金的短期無擔保借貸方式,需要佔用客戶授信額度,目前交易幣種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港幣、日元、英鎊、澳元、加元等。
②債券回購:指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將債券付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並融入資金,雙方同時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資金額返還資金,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債券的行為。目前人民幣債券回購以質押式回購為主,而外幣債券回購以買斷式回購為主。
③同業存單發行:指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市場發行記賬式定期存款憑證。同業存單期限不超過1年,為1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年,可按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計息,並參考同期限上海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定價。公開發行的同業存單可以進行交易流通,並可以作為回購交易的標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