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借貸是指債券融入方以一定數量的債券為質物,從債券融出方借入標的債券,同時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歸還所借入標的債券,並由債券融出方返還相應質物的債券融通行為。借貸債券的期限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365天。人民幣債券借貸業務的目標客戶主要為金融同業,標的債券是可在境內主要債券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自由流通的人民幣債券。我行作為借出方,可以通過債券借貸增加收益,盤活存量資産;借入方可以調整短期債券頭寸,滿足特殊業務經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