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分類
Ⅰ類戶是“錢箱”,個人的工資收入等主要資金來源都存放在該賬戶中,安全性要求較高,主要用於現金存取、大額轉賬、大額消費、購買投資理財産品、公用事業繳費等。
Ⅱ類戶是“錢夾”,個人日常刷卡消費、網路購物、網路繳費通過該賬戶辦理,還可以購買銀行的投資理財産品。
Ⅲ類戶是“零錢包”,主要用於金額較小、頻次較高的交易。
開立賬戶要知道
1.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銀行賬戶,再新開戶的,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銀行有權拒絕開戶:對單位和個人身份資訊存在疑義,要求出示輔助證件,單位和個人拒絕出示的;單位和個人組織他人同時或者分批開立賬戶的;有明顯理由懷疑開立賬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3.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銀行賬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停止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 3年內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同時,人民銀行還將上述單位和個人資訊移送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並向社會公佈。
4.發現個人冒用他人身份開立賬戶的,銀行將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將被冒用的身份證件移交公安機關。
5.對開戶之日起6個月內無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將暫停其非櫃面業務,銀行向單位和個人重新核實身份後,可以恢復其業務。
開立賬戶要注意
個人不要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身份證和網銀U盾等賬戶資訊和存取工具,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承擔法律責任。
為防止他人盜用您的名義從事非法活動, 請在辦理業務時主動出示身份證件,如實填寫身份資訊,配合金融機構確認您的身份資訊,回答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合理的提問。
對長期不使用的銀行結算賬戶及時作好銷戶處理, 避免産生年費和賬戶管理費, 造成資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