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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積分規則
為回饋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持卡人,中國建設銀行對廣大龍卡信用卡持卡人刷卡消費或參與活動給與積分獎勵並提供禮品兌換,具體規則如下:
一、基本規定
1.龍卡信用卡持卡人刷卡消費(龍卡商務卡除外),即可按照龍卡信用卡計算方式累積積分,並可根據中國建設銀行規定兌換相應的實物禮品、航空里程、服務等(以下統稱“積分禮品”)。
2.龍卡信用卡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取消其參加積分活動資格:涉嫌利用虛假交易騙取積分(包括為他人交易刷卡的)、所持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被停用或限制使用、自行登出、違反《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領用協議》、違反《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章程》或本積分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的。
3.中國建設銀行有權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費交易發票、購買憑證等材料,以查實交易真實性;如持卡人無法提交相關材料,中國建設銀行有權不予兌換;一旦查實持卡人為虛假交易獲取積分兌換套利的,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採取凍結積分、積分清零、凍結卡片使用、銷卡等措施,並保留進一步追索的權利;如前述行為可能構成犯罪的,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向司法機關提供相關資料和資訊。
4.信用卡積分為中國建設銀行對持卡人刷卡消費的回饋項目,在兌換取得積分禮品前並不構成持卡人資産,積分不可轉讓給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轉讓對中國建設銀行均不産生效力。
二、積分累積規則
持卡人使用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在賓館、酒店、餐飲、娛樂、百貨公司、其他零售商店類商戶的刷卡消費可累計積分;辦理商戶分期、郵購分期付款業務,可一次性獲得分期本金總額等額積分。但下列項目不予計算積分:
1.支付迴圈信用利息,年費、滯納金、分期付款手續費及其他各項費用,龍卡信用卡取現和還款;
2.通過代扣代繳方式支付的相關費用以及刷卡代他人支付的交易;
3.房産、汽車、批發、醫院、學校等以及慈善和社會服務等非盈利性行業的商戶消費以及金融和政府類支付交易(如保險、投資、納稅、罰款);
4. 購車分期、裝修分期、留學分期、車位分期、消費分期、帳單分期、現金分期業務;
5. 卓越商務卡-單位商務卡各類消費;
6. 銀聯確定的特殊計費類商戶;
7.其他中國建設銀行指定的不進行積分的交易或商戶。
如由於商戶未按照中國銀聯規定安裝銀行卡受理機具、導致不應給予積分的交易計算了積分的,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扣除持卡人的該部分積分,如因收單行或商戶未正確按照中國銀聯規定設置商戶類別以致影響積分累計的,中國建設銀行不承擔責任。
中國建設銀行有權審查持卡人獲取積分交易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正當性,並要求持卡人提供POS簽購單、購物發票等證明材料。如持卡人無法按期提供符合建行要求的證明材料,建行有權不授予持卡人積分、或採取扣回積分措施。
三、積分的計算方式
1.龍卡信用卡積分包括基本積分和獎勵積分。
2.基本積分為持卡人使用龍卡信用卡,每消費人民幣1元積1分(持上海大眾龍卡消費,人民幣1000元積6分);每消費美元1元積7分(持上海大眾龍卡消費,美元100元積4.2分);持歐洲旅行卡消費1歐元積9分。
卓越商務卡-個人商務卡刷卡消費人民幣1元積1分;以美元結算的交易由建行在銀行記賬日為持卡人購匯後按人民幣入賬金額進行積分累計。
3.積分計算日期為該筆消費的銀行記賬日。
4.獎勵積分是鼓勵持卡人特定消費、用卡或使用有關産品或參加活動並符合獎勵條件而額外計算的積分。獎勵積分按積分獎勵類活動所公佈的活動條款計算和使用。
5.持卡人主卡及附屬卡的積分合併計算,附屬卡消費産生的積分累積到主卡。
6. 因任何理由將刷卡購買的商品或服務退還、或因簽購單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者,中國建設銀行將扣除原先通過此筆交易取得的積分。
四、積分有效期
積分在卡片有效期內常年有效(上海大眾龍卡及特別規定的除外),持卡人到期續卡後積分可繼續累計及兌換;持卡人到期不續卡或登出卡片,如其名下仍有正常使用的龍卡信用卡(龍卡汽車卡及特別規定的除外),可將登出卡片的積分轉移至持卡人名下其他卡中,如無其他信用卡則登出卡片的積分將予以清除。
五、積分查詢方式
持卡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積分餘額:
1. 信用卡對帳單:對帳單顯示截至帳單日的積分餘額;
2. 中國建設銀行網站:登錄www.ccb.com查詢對應卡號的積分餘額;
3.短信:通過在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系統預留的手機編輯短信“CCJF#卡號末4位”發送至95533,查詢截止至發短信前一日該卡片積分及持卡人名下信用卡當前匯總積分。
4. 微信:通過在中國建設銀行微信服務號對話界面,點擊“信用卡—更多服務”,根據提示,輸入積分查詢服務序號回復,查詢已綁定的信用卡所對應卡號的積分餘額。
5. 上海大眾龍卡積分資訊以上海大眾龍卡信用卡對帳單為準,網站及專用pos機顯示資訊僅供參考,可通過上海大眾汽車銷售服務門店的上海大眾龍卡專用pos機查詢。
中國建設銀行將根據業務發展,對積分查詢渠道進行調整、補充或完善。如持卡人對積分交易明細有疑義,可致電信用卡客戶服務熱線查詢。
六、積分兌換方式
1.積分兌換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請,附屬卡持卡人不可申請。
2.積分兌換包含以下四種方式:
(1)通過信用卡積分商城線上兌換積分禮品,申請是否成功將視持卡人積分是否足夠扣減、禮品庫存情況確定。
(2)在建行積分兌換合作商戶刷卡時以積分折抵部分消費兌換禮品。
(3)龍卡汽車卡積分持卡人可撥打建行客戶服務熱線400-820-0588申請積分兌換加油費。
(4)鑽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尊貴版、精英版)持卡人可致電400-888-8858申請兌換積分禮品。
3.東航龍卡、深航龍卡、南航龍卡、國航知音龍卡、上海大眾龍卡、東風日産龍卡積分專項兌換指定禮品,不參加前述兌換,持卡人名下其他卡片積分不得轉入上述卡片中進行專項兌換。
4. 若持卡人所兌換的積分禮品發生了相應稅款由持卡人自行承擔和申報。
七、積分商城兌換
1. 龍卡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依照本規則申請兌換積分商城禮品,可兌換的積分禮品以網站最新公佈資訊為準。
2.積分商城中專區禮品僅限相應指定卡片兌換,如鑽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尊貴版、精英版)、冠軍足球卡、變形金剛卡等,中國建設銀行將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並公佈禮品兌換適用範圍。
3.兌換申請方式
持卡人登錄積分商城,註冊用戶/登錄,選好積分禮品後,按提示下訂單,通過確認禮品數量、配送地址等兌換資訊、輸入手機號和信用卡卡號的簡單步驟,即可完成訂單。
4.所有禮品兌換一經申請,即不可取消或更改,且持卡人提交該申請即表明授權建設銀行在持卡人名下單張卡片不足兌換時,同意從其名下其他卡片中扣除相應積分。
5.配送資訊查詢:兌換成功後,您可登錄積分商城在我的賬戶中查詢訂單配送情況。
6.持卡人提出兌換申請即視為同意中國建設銀行將持卡人姓名、聯繫電話、對帳單地址等配送資訊提交禮品供應商及配送單位並接受禮品配送服務。
7.鑽石•白金卡專區禮品僅限鑽石信用卡、白金信用卡(尊貴版、精英版)持卡人兌換;冠軍足球卡專區禮品僅限冠軍足球卡兌換,且冠軍足球標準卡可兌換各俱樂部積分禮品,各冠軍足球俱樂部卡僅可兌換該俱樂部積分禮品;變形金剛卡專區禮品僅限變形金剛卡兌換;芭比美麗信用卡專區禮品僅限芭比美麗信用卡兌換。
8.建行網站或宣傳品中的積分禮品圖片僅供參考,以實物為準,部分禮品顏色、花色隨機發送。
9.積分禮品兌換屬回饋活動,不提供發票。若非品質問題,所有積分禮品均不可退貨、換貨、退款、退積分或兌換現金。如所兌換的積分禮品在運送過程中毀損或積分禮品本身有品質問題時,持卡人須在簽收日起的 7天內致電禮品包裝上註明的禮品供應商銷售熱線提出換貨申請,超過7天將不予受理。退回時,請務必保留原包裝、內附説明書、附件及相關憑證。如持卡人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禮品品質問題,可致電禮品供應商申請維修。
10.通過積分兌換的航空里程、電子券等均有使用期限及適用範圍等使用規定,持卡人須按其規定使用。違反規定致使無法使用的或超過使用期限無法使用的不得退換。
11.實物禮品由各積分禮品供應商按持卡人預留中國建設銀行的對帳單地址(僅限中國大陸地區,不含港、澳、臺)寄達持卡人;非實物禮品如短信、電子券等僅發送至持卡人本人建行信用卡系統預留手機。請在兌換申請前一週核實對帳單地址、郵編、手機號碼,確保資訊的正確及完整。如因地址不詳、錯誤或變更未及時通知中國建設銀行或無人收貨、手機號碼未預留或錯誤等原因造成的延遲送達、未能送達等均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12.積分禮品的配送方式如下:
(1)送貨到府:通常在持卡人提出兌換申請後的20天內(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國定假日及偏遠地區、災害天氣等特殊情況除外)。
(2)郵寄包裹:無法提供送貨到府服務的偏遠地區以及相關管制地區將通過普通郵寄包裹的方式配送。
(3)信函方式:折扣券或其他有價憑證將通過信函方式郵寄給持卡人。
13.持卡人或代簽收人在簽收禮品時應當場檢查禮品的完好性,若存在品質問題或缺損可拒絕簽收;持卡人或代簽收人一旦簽收即代表禮品收妥。
14.航空里程計入持卡人航空公司會員賬戶的時間和方式,以航空公司相關規定為準。
八、積分商戶兌換
1.積分商戶兌換是指持卡人在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積分兌換合作商戶消費時,在指定收銀櫃檯可選擇使用積分折抵兌換部分消費款項、剩餘部分金額使用刷卡支付的方式進行積分禮品兌換。兌換時僅可使用所刷信用卡卡內積分,東航龍卡、南航龍卡、深航龍卡、國航知音龍卡、上海大眾龍卡、東風日産龍卡以及特別規定的積分不可參加兌換。
2.積分折抵兌換消費款項佔單筆消費應付總金額的佔比視不同商戶情況確定並以POS機具顯示為準(合作商戶名單及各商戶積分折抵兌換消費款項佔單筆消費應付總金額的佔比等規則詳見網站公告)。
3.刷卡支付部分累積積分(該積分商戶商戶類型為我行指定不計積分的除外),積分兌換部分不再累積積分。
4.持卡人可在建行網站查詢最新積分兌換合作商戶資訊。
5.商戶兌換積分禮品金額中刷卡支付部分金額由商戶向持卡人開具發票,積分兌換部分不開發票。在積分兌換簽購單上已列示相關資訊。
九、龍卡汽車卡積分加油
1.汽車卡積分可兌換加油費,5萬分起兌,並按250分整倍遞進,單筆兌換中積分最多使用50萬分,持卡人名下其他龍卡信用卡的積分不可與汽車卡積分合併兌換。
2.汽車卡積分兌換加油費可撥打建行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400-820-0588申請兌換。
3.汽車卡積分在兌換其他禮品時,適用一般積分兌換規則,不適用上述規則。
十、航空聯名卡、東風日産龍卡及上海大眾龍卡專項兌換
1.東航龍卡、深航龍卡、南航龍卡、國航知音龍卡積分分別全部自動轉換為東方萬里行飛行積分、深航尊鵬俱樂部里程、南航明珠俱樂部里程、國航知音俱樂部里程。
2.東風日産龍卡積分自動轉為東風日産會員積分。
3.上海大眾龍卡積分有效期為5年,可在上海大眾全國各指定特約經銷商和特約維修站購買整車、零件、附件時使用,以積分直接抵扣等值現金,1個積分抵扣1元。上海大眾新車單車最高可使用積分抵扣人民幣6000元,零配件和附件(含保養、維修中的配件費用)單次最高抵扣實際銷售金額的10%。
十一、法律關係
中國建設銀行與積分禮品供應商間並無合夥、經銷、代理關係或共同出賣人、廣告媒體或保證人關係;中國建設銀行僅負責代持卡人向供應商遞交相關禮品資訊,併為持卡人支付禮品對價(如有)。
持卡人所兌換禮品由各供應商提供,其品質、數量、款式、顏色、售後服務等問題均由供應商負責。如持卡人對供應商提供的禮品及售後服務有爭議時,中國建設銀行僅負責協助持卡人與供應商取得聯繫。中國建設銀行保證由其選擇或指定的供應商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
十二、修改及終止
中國建設銀行有權根據需要取消或修改相關規則(包括但不限于參加資格、計分規則、禮品及兌換標準等),並經相關途徑(如建行網站、對帳單、短信、報刊或各分支網點等)公告一定時期後生效,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
持卡人有權在中國建設銀行公告期間選擇是否繼續使用龍卡信用卡及相關服務,如果持卡人不願接受中國建設銀行公告內容的,應在中國建設銀行公告施行前向建設銀行申請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如果持卡人未申請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視為持卡人同意相關調整,變更後的內容對持卡人産生法律約束力,若持卡人不執行變更後的內容,中國建設銀行有權選擇終止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