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對象:
2016年1月25日-2016年3月31日期間,賬戶狀態正常的龍卡信用卡主卡個人客戶首次成功辦理龍卡帳單分期,且單筆金額滿1萬元。(附屬卡及商務卡不參加活動)
活動內容:
2016年1月25日-2016年3月31日,龍卡信用卡持卡人首次成功辦理龍卡帳單分期,且單筆金額滿1萬元,即可獲贈小米手環(標準版 石墨黑)一個(限前20萬名)。獲獎持卡人于2016年5月31日前登錄中國建設銀行善融商務個人商城(buy.ccb.com),在商城首頁“右邊欄”點擊“兌換專區”,在“兌獎區域”禮品圖片下的“點擊兌獎”按鈕,輸入禮品兌換碼,填寫手機號碼及收貨地址等資訊,提交後等待配送。
活動細則:
1.本活動對象為賬戶狀態正常的龍卡信用卡主卡個人客戶,以下簡稱“持卡人”,附屬卡及商務卡不參加活動。
2.本活動時間為,2016年1月25日至3月31日,以帳單分期成功交易時間為準。如持卡人申請時間與我行系統記錄不符,以我行系統記錄為準。
3.“首辦禮"相關規定
(1)“首辦禮"是指本次活動前持卡人從未辦理過龍卡帳單分期業務。活動期間成功辦理首筆該項業務,且單筆金額滿1萬元,即可獲贈小米手環(標準版 石墨黑)一個(限前20萬名)。
(2)“首辦禮”每位持卡人限贈一次,將根據我行系統記錄的分期成功交易時間先後順序,對符合活動條件的持卡人贈送小米手環(標準版 石墨黑)一個,先到先得,贈完即止。我行將定期在建行官網公佈滿足禮品贈送人數情況,以方便持卡人參加活動(截至2016年3月15日,禮品獲贈人數105649人)。
(3)“首辦禮”禮品為小米手環(標準版 石墨黑),禮品圖片僅供參考,請以禮品實物為準,所贈禮品不能兌換現金。
(4)我行于2016年4月30日前將禮品兌換碼通過短信發送至獲獎持卡人在我行信用卡系統預留的手機號碼中。如因獲獎持卡人在我行信用卡系統預留的手機號碼不正確或非目前使用的手機號碼,以及手機處於停機、欠費等非正常狀態,導致資訊發送失敗或未收到短信,將視為客戶自動放棄所贈禮品,不予補發。
(5)獲獎持卡人登錄中國建設銀行善融商務個人商城(buy.ccb.com),在商城首頁“右邊欄”點擊“兌換專區”,在“兌獎區域”禮品圖片下的“點擊兌獎”按鈕,輸入禮品兌換碼,填寫手機號碼及收貨地址等資訊,提交後等待配送。禮品兌換截止日期為2016年5月31日,若截止日期前未能完成禮品兌換,視為客戶主動放棄所贈禮品,禮品不予補發。
(6)禮品將於2016年6月30日前按照獲獎持卡人在禮品兌換頁面中所填寫地址進行配送,如因持卡人登記地址有誤,而導致禮品配送失敗,將視為自動放棄所贈禮品,不予補發。
(7)獲獎持卡人應妥善保管禮品兌換碼,不泄漏給他人,因禮品兌換碼保管不當等持卡人自身原因導致的禮品兌換失敗等損失,由獲獎持卡人本人承擔,禮品不予補發。
(8)建設銀行不是禮品的製作單位及授權代理商,與供應商之間沒有任何代理、經銷、擔保等關係,持卡人因禮品的品質問題等引發的任何索賠、諮詢及投訴由産品供應商負責。
4.持卡人在每個帳單週期只能申請一次帳單分期,兩次申請之間的時間間隔不少於30天。
5.持卡人已成功辦理帳單分期,如申請提前還款,須一次性償還剩餘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續費,已收取的分期手續費不予退還。
6.持卡人辦理龍卡信用卡帳單分期業務前,均應仔細閱讀並同意帳單分期約定條款。持卡人申請龍卡信用卡帳單分期業務,即表示其已清楚知曉並同意遵守相關分期付款約定條款(詳見建行網站www.ccb.com)。
7.撤銷或提前終止的帳單分期交易不參加本次活動。
8.持卡人有義務按約定償還信用卡欠款。若持卡人于活動期間有逾期還款,違反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章程、領用協議或帳單分期約定條款,出現賬戶狀態不正常,參與套現或違法交易等情況的,中國建設銀行有權隨時取消其參加本次活動及得獎資格,並有權要求持卡人在指定時間內退還獲贈禮品金額;持卡人不作退還的,建行保留從持卡人對應信用卡賬戶中直接按禮品價值扣除相應金額或採取其他相應法律措施的權利。
9.本業務詳細辦法以建行網站公佈為準,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金融業政策規定、中國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章程、領用協議及龍卡信用卡帳單分期業務約定條款及相關行業慣例辦理。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中國建設銀行保留相關解釋、調整及更改的權利。調整及更改經相關途徑(如銀行網站)公告後生效。
10.對本活動規則如有疑問,請登錄建行網站信用卡頻道(creditcard.ccb.com)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