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通條件
2、設置流程
主管通過“服務管理-流程管理-自定義流程”,業務類型選擇“電子商業匯票”,點擊“下一步”
輸入交易密碼,點擊“增加流程”。
主管可根據操作需求按功能、賬戶+功能、賬戶+功能+金額自定義設置操作員流程。
提示:1)按功能設置流程時,則勾選所需功能並添加操作員,即默認所選功能為統一流程。
2)按賬戶+功能設置流程時,一個賬戶可分功能設置流程,全選功能設置為統一流程。每個操作員仍可以看到所有票據,包括無操作許可權的票據。可以根據賬戶進行篩選,當選擇無許可權的賬戶下的票時,點擊“下一步”報錯;選擇有許可權的賬戶下的票,交易提交時,如指定復核員則需要選擇復核員(多筆時,每一筆逐一選擇,系統會默認一個復核員);如不指定復核員,系統會自動分配給流程設置的所有下一級復核員。
3)按賬戶+功能+金額設置流程時,大金額區間不包含小金額區間流程,分界點的金額歸屬於小金額流程。每個制單員仍可以查看所有超過本人操作許可權金額的票據,但最後一級默認增加主管審核。
點擊“結束訂制”,即可完成電票流程的設置。
應答 (對方發送一張電票,如何簽收?)
持票查詢 (如何查詢持有票據?)
提示付款 (票據到期後持票人如何收回票款?)
貼現 (票據未到期,持票人急於收回款項如何操作?)
背書 (如何將電票轉讓給他人?)
出票 (如何向對方發出電票?)
票據狀態 (通過企業網銀辦理應答、出票、背書、提示付款操作時票據狀態是如何顯示的?)
1.電票業務操作時間:人行票據系統運營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00-20:00,建行企業網銀系統支援7*12小時(每天8:00-20:00)受理出票、交票、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等交易,但在人行票據系統非運營時間內提交的票據需等人行電票系統開放後發出。如果查詢票據資訊,建行企業網銀系統支援7*24小時。
2.應答(對方發送一張電票,如何簽收?)
制單員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應答-申請”,選擇“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進行簽收票據。超過票據到期日後10天,則不能應答,電票會自動退回到對方。
3.持票查詢(如何查詢持有票據?)
客戶登錄網上銀行,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查詢-持票查詢。
4.提示付款(票據到期後持票人如何收回票款?)
在票據到期日或到期日後10天內進行提示付款:制單員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提示付款-申請”制單,然後按照票據流程進行復核。提示付款成功後,票據狀態為“提示付款待簽收”。等待承兌銀行將資金主動劃給您後,票據狀態為“提示付款已簽收”,次日票據狀態為結清。如果超過到期日後10天但未超過一年提示付款,請在“逾期理由”欄刪除系統提示資訊並填入真實逾期原因,再提示付款。
注:
①線上清算(或稱“自動”)是指通過人民銀行的清算機制和本行賬務系統等實現票據資金到賬;線下清算(或稱“手動”)是指由承兌人通過櫃面、企業網銀採取轉賬或電匯等渠道或方式完成票據資金付款。
“線上清算”一般票據狀態與承兌人資金匯出相關,“線下清算”一般票據狀態與資金是否匯出無關,如商業承兌匯票即使票據已結清,可能出票人根本未匯出資金。 ②銀行承兌匯票提示付款時,承兌人為建行,請選擇“線下清算”(我行一般是一個小時處理一次,所以電票到期提示付款,一般是一個小時內會到賬的。);承兌人為其他商業銀行,請選擇“線上清算”;承兌人是財務公司,請選擇“線上清算”,如系統報錯則選擇“線下清算”(非直聯財務公司承兌,為“線下清算”;直聯財務公司承兌,“線上清算”和“線下清算”都可以選。) ③商承提示付款規則:客戶清算方式選擇手工時,我行不進行資金處理,對方應答後,票據狀態會變為已結清,客戶需要線下聯繫對方匯款。客戶清算方式選擇自動時,承兌人可在收到提示付款請求的當日至遲次日進行付款或拒絕付款。如承兌人收到該請求次日起第3日仍未應答的,我行系統自動進行如下處理:(1)該日ECDS營業截止時,承兌人賬戶餘額足夠支付票款的,則視同承兌人同意付款,系統扣劃承兌賬戶資金支付票款,並在下一日ECDS營業開始時代承兌人作出付款應答並代理簽章;(2)該日ECDS營業截止時,承兌人賬戶餘額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則視同承兌人拒絕付款,系統在下一日ECDS營業開始時代甲方作出拒付應答並代理簽章。
2.提示付款後,資金何時能到賬戶?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人在收到票據後,如匯票未到期,則到期日將資金匯出;如匯票已到期,則在收到日將資金匯出。承兌人與提示付款人不在同一地市的,則可延長3天匯出資金。資金匯出後,按照轉賬到賬時間確定。操作員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查詢-交易流水查詢”可查看這筆單據狀態以確認提示付款是否成功。若交易流水顯示“復核中”,請客戶使用主管盾進行單據審批。
5.貼現(票據未到期,持票人急於收回款項如何操作?)
若票據未到期需要提前收款,可申請貼現。制單員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貼現-申請”制單,然後按照票據流程進行復核。貼現申請成功後,開戶行客戶經理在CP系統進行相應操作,之後貼現金額轉入客戶的活期結算賬戶。
6.背書(如何將電票轉讓給他人?)
制單員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背書-申請”制單,然後按照票據流程進行復核。提交後,票據狀態為“背書待簽收”。對方簽收票據後,票據狀態為“背書已簽收”。
(註明不得轉讓、質押、提示付款、凍結要素的商業匯票不得背書轉讓,票據是否允許背書由後端系統控制;背書不得附有條件;部分金額或兩人以上的背書轉讓無效。)
7.出票(如何向對方發出電票?)
①制單員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出票-出票申請”進行出票,按照票據流程進行復核,出票成功後票據狀態為“提示承兌待簽收”;
②開戶行客戶經理在CP系統進行承兌操作後,票據狀態變為“承兌已簽收”;
③制單員登錄企業網銀通過“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出票-交票/退票”進行交票,按照票據流程進行復核,交票成功後票據狀態為“提示收票待簽收”,等待收款人簽收票據。
8.票據狀態(通過企業網銀辦理應答、出票、背書、提示付款操作時票據狀態是如何顯示的?)
(1)應答:制單員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應答-申請”簽收票據。這裡票據狀態可以是背書待簽收,或者收票待簽收狀態。
(2)出票
第一步:制單員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出票-出票申請”進行出票,按照票據流程進行復核,出票成功後票據狀態為“提示承兌待簽收”;
第二步:您的開戶行客戶經理在CP系統進行承兌操作後,票據狀態變為“承兌已簽收”;
第三步:制單員登錄企業網銀通過“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出票-交票/退票”進行交票,按照票據流程進行復核,交票成功後票據狀態為“提示收票待簽收”,等待收款人簽收票據。
對方接受票據後提示“收票已簽收”。
(3)背書
背書轉讓,制單員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背書-申請”制單,然後按照票據流程進行復核。提交後,票據狀態為“背書待簽收”。對方簽收票據後,票據狀態為“背書已簽收”。
(4)提示付款
在票據到期日或到期日後10天內進行提示付款:制單員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提示付款-申請”制單,然後按照票據流程進行復核。提交後,票據狀態為“提示付款待簽收”。
承兌行將資金匯劃後,票據狀態為“提示付款已簽收”,次日票據狀態為結清。
9.如何修改電票業務的聯繫電話?
答:主管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簽約管理”,選擇“手機號碼維護”。